广东启动困难企业认定工作

  日前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为了帮助困难企业应对金融海啸的冲击,广东省启动省属、中央驻穗困难企业认定工作。

  据了解,凡符合有关规定并提出申请的省属、中央驻穗企业,经省属、中央驻穗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均可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发放补贴等优惠政策。认定工作将从5月开始正式接受申请,至今年12月结束。

  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介绍,企业在申请困难企业认定时,在可享受的优惠上,应同时作出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或一项补贴(补贴包括: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选择。选择社会保险费缓缴的企业,可同时选择享受岗位补贴或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两种补贴中的一项。

  据了解,申请认定“困难企业”的,必须是2008年10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等省属、中央驻穗参保企业,且养老保险关系在广东省社保局,失业、医疗保险关系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时间:2009-04-2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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