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槛不是障碍 创业板极度利好中小企业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自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推出创业板后,这些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融资获得更好的发展,不但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和就业,也符合国家的创新战略。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它们主要依靠间接融资,部分省市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比例高达97%%。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多次指出,小企业融资难也不单单是由银行一方面的因素造成的,所以仅靠银行信贷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创业板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条更为宽阔的发展高速公路。”深交所上海中心主任吴永和如此形容创业板对于中小企业的意义。记者了解到,创业板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可见,创业板发展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在我国,大多数新兴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却对资本的需求很大,证券市场的多次筹资功能可以改善中小企业对投资的大量需求,还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把不具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淘汰出局。

  实际上,创业板脚步渐行渐近也正是国家政策导向的体现,“推出创业板,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吴永和表示,未来创业板将会重点关注三类企业,一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并能够促使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企业。二是那些具有提升区域经济能力,协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企业。目前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企业,多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省份偏少。新开辟的创业板要向中西部企业倾斜。三是新型农业企业。创业板要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支持和服务,所以,对于新型农业产业要大力支持。

  另外,《办法》中提高了上市公司门槛。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必须满足两种标准中的一个: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发行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同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意味着上市的企业至少不仅要有三年的运营历史,同时还要在最近两年都有收入,否则从字面上讲就无法满足这个条件。如果一家企业第一年没有收入,第二年也没有收入,但是到了第三年忽然爆发获得了1个亿的收入同时还有1000万的利润,这样的企业根据《办法》的规定,仍然不可能登陆创业板。

  对这一上市门槛,有业者就表示,创业板是针对高成长性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设置的,初期的严格要求不但能起到很好的示范效果,也有利于板块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是对广大股民负责任的表现。业内人士发博文称,中国内地创业板的主旨应该要为增长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平台和发展机会。至于创业板的规模,业内专家估计,成熟后年上市企业大约200—300家。“未来两三年,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达到200—300家,也可能做到500家”。

  此前,国家公布的4万亿投资计划必将惠及包括众多中小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尽管,已有200多家企业的深圳中小板市场,成为国内优质中小企业汇集之地。不过,这对总数约430万家的中国中小企业来说,显然不具备足够容纳能力。而创业板的推出丰富了创业公司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这对于在金融海啸的情况下融资非常被动的这些企业而言,是个极度利好。

[时间:2009-04-14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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