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出台新政助力外向型印刷企业复苏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重的出口企业渡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简化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程序,加快出口企业的退

  税速度;海关总署下调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率,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广东、上海、江苏、福建等地的新闻出版局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了承接加工境外印刷品审批程序,缩短了承接加工境外印刷品审批时限。相关政策的出台,给出口型印刷企业送来温暖。

  国家税务总局:简化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程序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促进我国外贸出口健康发展,优化退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3月发出通知,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简化。

  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要求其提供备案单证。税务机关可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印刷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程序简化,将有利于有出口业务的印刷企业加快退税速度,缓解出口企业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面临的部分压力。

  海关总署:下调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率

  为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加工贸易发展环境,支持扩大内需,海关总署3月发布公告,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包括经批准延长的期限)全部出口的,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其活期存款利息全部退还。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缓税利息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加工贸易缓税利息应根据填发海关税款缴款书时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

  据了解,海关总署此前已出台相关措施,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一步简化内销审批业务。珠三角地区目前有上千家加工贸易印刷企业正在面临转型升级,此次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率下调,无疑将进一步缓解加工贸易印刷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加工贸易印刷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为境外印刷开辟绿色通道

  3月18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推出了支持出版产业发展的10条政策措施,被业界人士形容为“暖冬10条”。据了解,“暖冬10条 ”为对境外印刷开放绿灯。其中规定,对信誉好、自律严的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建立网上备案制度,实行同步备案或先开机后备案;对信誉好、自律严的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允许边开机边送审,压缩审读时间,争取做到零时差。据了解,截至去年末,虽然遭遇了金融海啸,上海5000多家印刷企业的销售产值预计仍有13%~15%的增长,与 2007年基本持平。此外,去年上海境外印刷业务销售产值也达到了5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了五成。

  广东印刷业以外向型为特色,目前广东的出口业务年产值已近500亿元。为方便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承接加工境外印件审批业务,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今年也简化了承接加工境外出版物审批程序,由此前要办理任务批准书和印件准印证简化为只办理印件准印证。广东省2000多家有出口业务的印刷企业将成为此举的直接受益者。

  江苏、福建等省新闻出版局则纷纷缩短了对境外印刷品的审批时限,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简化审批流程。

[时间:2009-04-01  作者:左志红  来源: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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