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业振兴印机“弦音”

  原则通过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尤其提到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显然,这是针对“装备制造业”所涉及到的,包括印刷机械在内的十五个机械行业

  似乎让业界有点失落,2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原则通过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主要涉及的四点内容(以下简称“四点内容”)未明确提及印刷机械行业,印刷机械难道就旁落了吗?

(印后包装设备制造车间)

  琢磨中的印刷机械“利好音”

  “装备制造业囊括众多项目,受益面涉及中机联、通用机械、石油石化设备、电工电器、机床工具、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重型机械、仪器仪表、印刷机械、环保机械、内燃机、液压气动密封件、轴承、模具等十五个机械行业”,广东科德(注:首批经中国证监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之一)分析称。此前,印刷机械等十五个机械行业协会参加了1月9日由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召集的,很可能为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出台而举行的部分机械行业座谈会。

  细琢磨四点内容中的内容,就会发现一些业界联想翩翩的细节。不妨以排除法,逐一分析。规划的第一点里特指系“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此点与印刷机械无关。

  且看第二点“结合钢铁、汽车、纺织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推进装备自动化”里,钢铁制造水平关系到印刷机械的稳定性、可靠性。2006年11月,烟台金宝总经理董永国接受慧聪网采访时即表示“国外的机器要达到的水平,国内机器也能达到,但是,现在差距就在机器的稳定性、可靠性”“一个印刷机械制造商不可能生产所有的零配件。比如说中国的钢铁与国外的就有差距”“推进钢铁重点项目有益提高包括印刷机械在内的装备自动化水平。”

  再看第三点,指“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夯实”的将是囊括印刷机械在内的十五个机械行业的“产业发展基础”。

  而第四点,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变产业增长方式。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属于印刷机械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有望被“选中”。实际上“联合重组”等资本运营手法也是印刷机械行业企业的惯用做法,多年来,北人集团、上海电气下属的印刷包装企业集团,已经通过重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上市等资本运营手段,进行融资,走集团化的道路。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原则通过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尤其提到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显然,这是针对“装备制造业”所涉及到的,包括印刷机械在内的十五个机械行业,其内容包括7点:1、“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2、“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3、“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4、“增加出口信贷额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5、“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6、“加强企业管理和职工培训,改进生产组织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7、“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以上7点,印刷机械行业也有望受益,但是否“照单全收”?按照东方人的习惯,一般是“由点及面”,先推出纲要或原则性框架,再推出实施细则,我国印刷机械行业同仁不妨耐心等待一下,或许与政府联系紧密的印刷机械行业,可以积极利用其架桥政府的天然职能,积极呼吁一番。

  5点“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正是印刷机械行业的一贯做法,对于国内大型的重视基础性研发工作的印刷机械制造企业(集团)而言,“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也是利好。7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实为迫在眉睫,07年初,前北人副总工程师韩晓良撰文《专利技术:印刷机械产业自主创新概况》所称,我国的专利授权基本上是属于实用新型,最能体现技术创新成果的发明专利仅占3.29%,而国外在中国授权基本上是发明专利,让人倍感痛心,如果任由国际级的印刷机械制造商加快研发力度,大举侵略中国市场,印刷机械民族产业就不得不考虑生死存亡的问题了,或者不得不动辄在印刷机械的零配件、主件上贴上“国外”的标签,让民族印刷机械品牌沦为没有灵魂的“中国制造”的代名词。

  原则通过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印刷机械行业究竟有多少利好,以有关具体实施细则为准,本文仅为不成熟的推测。

  弦外音的再解读:“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仅对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的“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的“要求”所提及的“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笔者搜集了2008年12月,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邀请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巡视员王继德两位嘉宾将就“修订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条例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话题,与在线网友交流(以下引言均出自中国政府网《财政部、税务总局谈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作些补充式解读,希望对业界有所裨益:

  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郑建新表示“目前增值税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转型改革实施办法需要与这一模式有所衔接”“原则上我们还是要以购进机器设备和专用发票开具的具体时间为准。”

  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不许抵扣,但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郑建新表示“全国大概可以减轻纳税人负担1230多亿人民币”“改革可以消除当前生产型增值税税制所决定的重复征税的因素”,可“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此外,作为配套,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外商企业采购国产设备要退税的政策取消,并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此前的商业企业4%、工业企业6%,统一调低至3%。

  在税收征管时间上,郑建新表示“为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郑建新还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将会把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郑建新称: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同时“抓紧开展增值税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规范征纳行为,提高法治程度。”

  由于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郑建新称为顺利推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研究发布与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的具体操作办法,清理需要停止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值税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清单,调整税收征管制度和征管系统,为政策的具体实施做好征管上的保障。”

[时间:2009-02-09  作者:烟影随形  来源:慧聪印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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