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环保局获悉,国家环保部1月22日核定完成的数据表明,2008年辽宁省COD(化学需氧量)和SO2(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8.39万吨和 113.07万吨,分别比2007年下降6.97%和8.36%,减排比例由上年的后10位,分别跃居到全国第3位和第5位,一举实现了从排污大省到减排大省的转变。与此同时,COD、SO2排放量分别完成国家“十一五”减排总目标的72.32%和46.16%,顺利通过了国家“十一五”减排中期考核。
从污染大省到减排大省,得益于辽宁去年大力开展了两个 “三大工程”。在COD减排方面,实施了关停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治理三大工程。从去年5月底起,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全部停产。同时,对污染严重的印染、糠醛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全省4座新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37座完成主体工程。为加大SO2减排力度,实施了重点企业限期脱硫,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煤炭消费增量控制三大工程。 2008年,限定 42家中直和省属企业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脱硫治理项目,同时明确了 45家市属企业的减排治理任务。通过实施拆小并大、清洁生产、发展清洁能源等措施,煤炭消费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为确保这两个 “三大工程”顺利实施,辽宁省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等9种情况,坚决实施区域限批;加大处罚力度,2008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889家,关闭企业1097家,停产治理企业1666家。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实施红色和黄色警戒,出台上下游超标补偿、“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保审核等环境经济政策;建立污染减排考核、监测等三大体系建设,辽宁所有国控重点源均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
[时间:2009-02-05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