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J87 020-90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0-05-27批准 1991-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筒纸平版胶印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单色和多色(以单面印刷色数计算)卷筒纸平版胶印机。
2 引用标准
GB 788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 5226 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ZB J87 007.1 印刷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ZB J87 007.2 印刷机噪声声功率测定方法
JB 2855 机床涂漆技术条件
JB8 产品标牌
3 基本参数
3.1 卷筒纸平版胶印机由供纸、印刷、折页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3.2 基本参数按表1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卷筒纸平版胶印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机器应能用卷筒纸印刷单色或多色的印品,能生产符合折叠规定的书籍、杂志的书贴或报纸。书贴幅面应符合GB 788的规定。
4.3 印刷质量
4.3.1 印书机套印误差在0.35mm内不得低于96%;
印报机套印误差在0.40mm内不得低于96%。
4.3.2 印书机墨层均匀性相对误差25%,施墨稳定性偏差0.10;印报机墨层均匀性相对误差30%,施墨稳定性偏差0.15。
4.3.3 网线印刷要求网点清晰结实,无明显墨杠及重影。
4.3.4 图文印刷要求文字清晰,墨色均匀,无明显重影,图案阶调层次清晰。
4.4 折页质量
4.4.1 印书机折页准确度在±1mm内不得低于96%,折页精密度0.6mm。
4.4.2 印报机折页准确度在±1.5mm内不得低于96%,折页精密度0.8mm。
4.4.3 经三角板及裁切辊裁切的纸边应无强制撕坏的袋口。裁切纸张长度每前后相连两张的长度差不大于1.5mm。
4.5 噪声
a.印书机应小于96dB(A);
b.印报机应小于100dB(A)。
4.6 主要部件的装配质量
a.墨斗辊工作面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3mm;
b.串墨辊工作面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8mm;
c.印刷辊筒滚枕及工作面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03mm;
d.印刷辊筒的轴向窜动量小于0.05mm;
e.每一印刷单元内部相邻两辊筒的平行度公差在全长内单幅机为0.03mm、双幅机为0.04mm。
4.7 外观质量
4.7.1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和气孔等有损美观的缺陷。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痕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4.7.2 油路、气路及电气线路应排列整齐。
4.7.3 除油漆颜色外,涂漆质量应符合JB 2855的规定。
4.8 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226的规定。
4.9 成套范围
a.印刷机主体(包括供纸、印刷和折页部分);
b.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
c.操作和维修必须的工具、备件和附件。
4.10 质量保证
在用户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所示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到达货地点之日起一年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零件(不包括易损件)。
5 试验方法
5.1 空运转检验
产品应进行不少于2h的空运转试验,其中全速空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检查:
a.机器运转应平稳,传动正常,无异常噪声;
b.操作机构灵活可靠,无卡阻和自发性移动;
c.电气系统灵敏、可靠;
d.润滑、液动及气动系统工作正常,管路畅通可靠,无漏油漏气现象;
e.安全停车装置灵敏可靠;
f.轴承温升不得高于35℃。
5.2 印刷检验
5.2.1 检验条件
a.印刷用纸为49~60g/m2的胶印新闻纸。纸卷尺寸应符合机器规定的卷筒尺寸,纸卷不应有受潮、摔碰变形、松紧不一、拉力不均和接头过多等缺陷。
b.印刷用版应符合机器额定最大印刷幅面并晒有附录A规定的检验版图。
5.2.2 印刷质量检验
5.2.2.1 多色组印刷机的套印检验
5.2.2.1.1 本检验只适用于单面四色以上的印刷型式,检验一律按单面四色进行。
按附录A规定的版式,以不低于70%的机器最高印刷速度进行套印,连续取样100张。
5.2.2.1.3 套印误差的检验及计算
用20倍、分度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5.2.2.1.2条规定样本中a、b、c三个位置的迭印内十字线的宽度值,并计算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按样张计,套印误差即为此差值在4.3.1条中规定值所占的百分数。
5.2.2.2 墨色均匀性与施墨稳定性的检验
5.2.2.2.1 按附录A规定的版式,以不低于70%的机器最高印刷速度进行印刷,对于每块印版,在连续印刷中,每隔10张样张样1张,每块印版取样20张。
5.2.2.2.2 墨色均匀性与施墨稳定性的检验及计算
用密度计测量5.2.2.2.2.1条规定样张中每一样张上实地测试条的实地密度Dji,按式(1)计算墨层均匀性相对误差μi;按式(2)计算施墨稳定性偏差ej。机器的墨层均匀性相对误差为样本中墨层均匀性相对误差的最大值,机器的施墨稳定性偏差为样本中施墨规定性偏差的最大值。
式中:i——样张顺序(i=1、2………20);
j——检查条顺序(j=1、2………12);
5.2.2.3 网点质量检验
目视检查5.2.2.2.1条规定样张中大块网线区中点应清晰结实,墨色均匀,无明显重影及墨杠。
5.2.2.4 图文印刷检验
5.2.2.4.1 用在最大印刷幅画的范围内布有插图及文字的书、报印版,以不低于70%机器最高印刷速度进行印刷。
5.2.2.4.2 目视检查印样质量,应符合4.3.4条要求。
5.3 折页检验
5.3.1 检验和取样方法
用带折标的印版,印书机以85%、印报机以90%的机器最高印刷速度进行折页试验,连续取样100张。
5.3.2 折页精密度的检验及计算
用分度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分别测量5.3.1条规定检验样张中每一样张上明面两处折标线与折缝线之间的距离Ii,按式(3)计算折页偏差σ机器的折负精密度为样张折页误差的最大值。
式中:i——样张顺序(i=1、2………100)。
5.3.3 折页准确度的检查及计算
用分度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分别测量5.3.1条规定检验样张中每一样张上明面两处折标线与折缝线之间的距离Ii,按式(4)计算折页误差。机器的折页准确度σ为样张折页误差的最大值。
5.3.4 裁切质量检验
测量5.3.1条规定样张中任意相连两张的裁切长度和目视检查样张裁切质量,应符合4.4.3条要求。
5.4 噪声测量
a.在进行5.3条规定的折页试验时用精密声级计测量A声压级噪声值;
b.其他要求应符合ZB J87 007.2的规定。
6 检测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机器应按本标准4.6~4.9、5.1、5.2.2.1、5.2.2.4、5.3.3、5.3.4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其中5.2.2.4条按每批不少于20%的机器台数抽检,每批不得少于一台。
6.1.2 每台机器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出厂。
6.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首台、首批中抽一台或生产批中抽一台产品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每年一次的周期检验。
7 标志、包装
7.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铭牌,其要求按JB8的规定,产品铭牌的内容应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出厂编号;
e.产品出厂年月。
7.2 产品包装前,机件和工具的外露加工面应涂以防锈剂,主要零件的工加面应包防锈纸。
7.3 产品包装箱内应铺防水材料,产品应牢固地固定在箱内,产品允许分箱包装,箱子应适于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7.4 包装箱的外壁应标明制造厂名称、收货单位和地址、产品型号和名称、包装箱序号、体积、重量、起重线、重心和向上、不准倒置等字样。文字和标记应清楚整齐,保证不因雨水冲刷和历时较久而模糊不清。
7.5 每台产品应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附录A 试验版图
(补充件)
A1 试验版版面图案的布置
印版上测量用图案的布置如图A1。
附录B 数据处理删除方法
(补充件)
B1 概述
选用标准偏差(σ)处理数据时,对超出一定概率的值允许剔除。
B2 剔除方法
当数据中出现的最大值大于
x+3σ和最小值小于
x-3σ时均予以剔除,剔除后重新计算标准偏差,直至不能剔除时为止。
平均值
x按各种指标代号代入。
注:本标准由上海人民机器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耀宗、王树人、何宝玲、张景大。
[时间:2001-06-14 作者:张耀宗、王树人、何宝 来源: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