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2月17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此次调整涉及印刷行业的有两部分:一是继续对16种印刷设备及零配件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二是对10多种印刷感光材料的进口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进行调整。
国家明年将继续对67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笔者查询后得知其中包括16种印刷设备及零配件,包括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平张纸胶印机、丝网印刷机、喷墨印刷机等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
此外,笔者对比2009年和2008年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发现,这16种印刷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口暂定税率没有变化。其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CTP)、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热敏打印头、接触式图像传感器(扫描头)等5种商品的2009年暂定税率为0,另外11种商品的暂定税率为3%、6%、7%、8%、9%不等。
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称,这些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包括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原料,以及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低税率的目的是为了支持高新技术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
此外,国家明年将继续对55种进口商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包括10多种印刷感光材料,主要有用于照相制版的激光照排片、PS版、CTP版和胶卷等。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称,此举是为了继续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
[时间:2008-12-23 来源:新闻出版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