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8年11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二楼62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德玉先生因公干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徽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国华先生主持

  一、 审议通过王国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的议案。

  王国华先生确认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全体股东知悉的事宜。本公司董事会与王国华先生确认并不知悉尚有须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私人责任或因辞任而可能对该责任产生影响,并且王国华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王国华先生须辞去其职务。王国华先生所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也随之终止。

  王国华先生自上任以来带领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制定公司战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母子公司管控、建立高管绩效考核体系等,为公司的发展做了有益的贡献,现王国华先生提出因公务繁忙,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王国华先生能够一如继往地关心公司的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暂由副董事长邓钢先生行使,直至董事会选出新一任董事长时止,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邓钢先生继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变更为9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经大股东提名,增补庞连东先生、段远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增补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并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补的董事报酬,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董事为公司承担的责任、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突出贡献来确定,其薪酬为人民币20万元至人民币60万元。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删除公司章程原第十四条中整段:

  公司的兼营范围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印刷、主营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以及房地产和商业。

  并以下文取代:

  公司的兼营范围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印刷、主营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房地产和商业以及经营性资产租赁。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庞连东,中国国籍,男,59岁,MBA,高级经济师。庞先生曾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印刷机厂副厂长、厂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单张纸分公司经理;北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人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庞先生具有多年的战略管理、企业营运、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除上述者外,庞先生:

  (1)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2)和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3)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

  除本公布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选举及委任庞先生为执行董事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并无任何其他情况须提请本公司的股东加以留意。

  2、段远刚,中国国籍,男,34岁,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财税专业本科毕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段先生曾任北京市电机总厂主管会计、副总会计师;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段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除上述者外,段先生:

  (1)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2)和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3)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

  除本公布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选举及委任段先生为执行董事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并无任何其他情况须提请本公司的股东加以留意。

  股票代码:600860股票简称:北人股份编号:临2008-025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3

  会议室

  三、普通决议案:

  1、审议增补庞连东先生、段远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增补董事的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四、特别决议案: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及办法: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在2008年12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08年12月19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交回本公司,回执形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

  4、 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1月8 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股东大会,须于2008年12月8日下午4:30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本公司在香港之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6、 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和表决。

  7、 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8、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

  联系电话:010-67802565

  传真:010-67802570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焦瑞芳

  预期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一小时,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0日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BEIREN PRINTING MACHINERY HOLDINGS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表格有关之股票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吾等(附注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股,H股__股,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3)大会主席,或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2009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3会议室举行之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做出指示,则由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决议案赞成反对

  (附注4)(附注4)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增补庞连东先生、段远刚先生为

  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增补董事的报酬及订立书面合

  同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日期:2008年__月__日

  签署(附注5)

  附注:

  1.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2.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3.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 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格内加上(√)号,如欲投反对票, 则请在(反对)格内加(√)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 为一法人,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盖上法人单位的印章,或经由法人/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地址,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方为有效。

  回执

  致: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吾等(注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股(股东帐号____________)/H股__________股( 注二)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吾等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09年 1 月 8 日(星期 四 )上午 9:30 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3会议室举行之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__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此回执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010)67802570,邮政编码为100176。

[时间:2008-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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