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就必须在进一步深化传统出版单位体制和机制改革、确保传统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数字和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实现出版业在新技术条件下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在本届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中,新闻出版总署被批准设立科技与数字出版专业部门,这是国家赋予总署推动传统出版实现转型和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职责,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新闻出版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切和重视。
前不久,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兵分三路分别对东、中、西部部分地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传统出版单位以及新媒体企业就科技进步、数字出版状况和网络出版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把本次调研作为深入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要的实践活动。
数字出版是由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以及手机出版等逐渐聚合而成的新型出版形态,并随着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发展和成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数字出版已俨然成为整个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产值暂时还无法与传统出版业匹敌,但其增长的迅猛和对未来的代表性却是传统出版业所不可比拟的。
与传统出版单位不同的是,在信息时代这一大环境下,出版主体已经不限于某一个机构或单位,甚至某些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出版者。这一现状为我们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从事数字出版业务的机构中,无论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还是经营利润率诸方面,传统出版单位都已远远落后。尽管如此,大多数传统出版单位还是在努力探索,不断进行尝试,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也都在不同层面积极予以推动和扶持。我们也要冷静地看到,就认识水平、行动能力以及取得的成效而言,东部强于中西部,行政机关强于出版单位,报业强于书业,技术提供商强于内容提供商,体制外单位强于体制内单位仍是一个基本事实。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传统出版单位在数字出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非常有限;在主动向数字出版转型上差距更大。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制约因素很多,归纳起来大体可以分为十个方面。
一是动力问题。相当部分传统出版单位受惠于国家的保护性政策,缺乏研发和实现转型的紧迫感,缺乏求新、求变、求突破的创新意识和内在动力。
二是体制问题。在现行体制下,传统出版单位负责人大多是上级主管单位任命,既有任期问题,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各项考核指标的压力,将资金投入到难以立竿见影的项目上既无法应对上级,也无法说服群众。
三是资金问题。数字出版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特性,对于多数出版单位来说的确力不从心。
四是人才问题。数字出版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市场开拓和营销等复合型人才,这些都是一般传统出版单位所不具备的。
五是技术问题。发展数字出版需要掌握和运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具备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这些都是传统出版单位的短板。标准和规范的不统一,也成为另一个技术性障碍。
六是商业模式问题。虽然数字出版方兴未艾,但真正成熟的商业模式却不多见,能够持续盈利的方式则更是少之又少。这也进一步加剧了传统出版单位等待观望、止步不前的状态。
七是产业链问题。完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是由“著作权人——内容提供商——数字出版商——技术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网络运营商——金融服务提供商——网络传播者或消费者”顺次构成,大多数传统出版单位在其中只以内容提供商的单一身份出现,所受制约较多,话语权微弱。
八是法律法规问题。目前,我国相关的立法滞后,难以依法对数字出版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传统出版单位不敢轻易进入数字出版领域。
九是版权保护问题。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有效的监管手段,加之数字出版领域侵权盗版成本极低,客观上打击了传统出版单位的积极性。
十是资质问题。虽然目前从事数字出版活动的机构非常多,但绝大多数并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传统出版单位一般不肯冒险跨越“红线”。
针对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现状,我们初步讨论了推进数字出版工作的基本思路,并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予以修正。
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摸清数字出版业的实际状况。深入分析制约我国数字出版业发展的瓶颈,按照“以出版单位和企业为发展主体,以新技术和市场需求为发展主导,政府充分发挥因势利导作用”的原则来推动数字出版业的发展。
针对目前的现状,对传统出版单位,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向数字出版转型的力度;对从事数字出版活动的新媒体公司等机构,重点是研究有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将其出版活动纳入合法的管理范围,规范其出版行为和市场秩序,增强其事业的归属感。
根据全国各地发展条件不同的实际情况,对数字出版产业采取不均衡发展策略,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对东部等沿海发达地区有实力的出版单位和企业,要扶持其尽快做大做强,产生示范效应、参与国际竞争;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引导其按照各自优势,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避免一哄而上造成资源浪费。
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与总署产业发展司一起,拟定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数字出版标准体系表,制定和发布事关数字出版业发展的一系列基础标准。
加强横向工作联系,争取更多部门对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支持。同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标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更多财税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将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规划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使其在传播渠道、监管手段和措施上得到各方面更加充分的支持。
[时间:2008-10-23 作者:张毅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