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等级评估

  9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在京举行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委托签约仪式。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签约仪式上强调,要通过科学评估,逐步建立科学完善、层次分明的出版等级评估体系,为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科学管理以及企业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依据。

  柳斌杰在讲话中对等级评估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等做了明确的指示。他强调,图书出版改革的方向,就是在坚持出版导向和基本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推进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柳斌杰指出,目前出版领域改革的步伐加大,为了适应这种发展变化,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在管理上采取了四大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退出机制,目前正在制订出版各个门类的退出机制。二是建立评估体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依据。三是书号配发制度的改革,由过去按编辑定量发放的制度,改为适应生产力发展需求的制度。对优秀的、改革到位的、生产能力强的企业,政府将在公共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四是要把民营出版生产力纳入体制内管理。

  柳斌杰强调,评估体系的建立是出版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出版评估体系,政府可以在制订规划、出台政策、配置资源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帮助不同类型的出版社更好地发展。他指出,经过5年时间广泛调研出台的出版评估体系,在内容设计上包含了全面考察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的基本能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能够反映目前出版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基本要求。同时在评估方式上,政府转变职能,不是由政府部门来评,而是由中介机构依据一定的规则对出版社进行各项指标的评估,政府则依据中介组织提供的数据进行决策。怎么做好评估工作?柳斌杰强调,评估工作一定要客观、公正、准确、科学,让被评单位信服、行业认同。要做到每一个环节是客观的,出版社提供的数据是真实的,数据的定量定性是客观的;定量的数据和定性的描述指标要准确;要做到科学性,要通过各个方面,如创新能力、适应市场能力等,科学地反映内容产业的要求,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柳斌杰指出,对评估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各中介机构要认真学习评估业务,互相交流,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评估工作。

  签约仪式上,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司长、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公室主任吴尚之代表总署等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与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领导签订了《委托项目合同书》,约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自此中介机构正式介入新闻出版总署的首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也标志着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繁荣图书出版产业,今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首次启动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受到了全行业的广泛重视和积极响应,全国508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按照总署统一部署,目前已顺利进行了评估材料上报、初审及对部分上报材料的抽检工作。随着评估委托签约仪式的举行,评估工作将进入由中介机构实施评估的阶段。

  吴尚之在讲话中对实施委托评估提出意见和要求。他强调,签约双方要认真贯彻总署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做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的等级评估工作当做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评估办公室和总署有关部门要从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基础材料、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为中介机构展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中介机构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掌握评估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认真审核、判定各项评估指标,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评估任务。

  3家中介机构代表先后在会上发言,他们一致认为,总署将评估任务委托给中介机构,是使评估工作实现科学性、客观性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性途径,也是深化出版体制改革、推动我国出版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他们深感任务光荣、责任重大,表示要把评估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集中人力物力,通过审慎的态度、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方法、严谨的工作作风把这件大事抓紧、做实、办好。

  中国编辑学会会长桂晓风,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刘建国,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副司长朱启会,出版管理司副司长、评估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利,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中国编辑学会副会长、常务副秘书长袁良喜,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科技版协主席于国华,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刘双阳和各中介机构的主要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时间:2008-09-1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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