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至14日,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举办了2008年第二期广州地区新任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印刷法规培训班,全市新任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共63人参加了培训,各区(县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17人,以业务交流的形式观摩了培训。
培训班有重点地学习了《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印刷企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等。
广州市局出版物市场处负责人首先向参加培训的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讲述了广州市印刷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强调印刷企业要印前办理印刷品承印手续,要求印刷企业不要搞虚假质量认证,要严格执行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通报了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违规印刷企业的处理情况、承接境外印刷品业务的印刷企业的违规及处理情况等,要求印刷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尤其在奥运会、残奥会、创建文明城市期间要高标准严要求。
张友泉副局长参加了此次培训并讲话,他指出:把广州市印刷产业做大做强,有赖于全行业的努力,首先要打好基础,企业的负责人要熟悉行业法规,遵守法规,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这次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个很重要的标准,印刷企业不能承印非法出版物,查到不但受处罚,而且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评比中被扣分,全市印刷企业必须自律;最后预祝全市印刷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08-08-21 来源: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