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JB/T 8115.1-95
前言
本标准是对原 JB/T 8115.1-95《切纸机》的修订。标准中调整了原标准的部分指标,综合水平相当。
本标准与JB/T 8115.1-95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分类与命名、基本参数、裁切精度、装配精度等章条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对安全要求作了必要的补充,并增加了试验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是 JB/T × × × ×《切纸机》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即 JB/T × × × ×.1):《切纸机》。
JB/T × × × ×《切纸机》还包括以下部分:
第二部分(即JT/T.2):切纸机 刀片。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JB/T 8115.l-95。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长春印刷机械厂、甘肃省平凉印刷机械厂、浙江瑞安印刷机械厂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本侠、陶宇英。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金玉文、车文春、赵月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切纸机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裁切各种平板纸和其它类似纸质的软性材料的切纸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图示标志
GB 1214-1996 游标类卡尺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6091-1935 刀口形直尺
GB 6210-1986 杠杆百分表
GB 6388-193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9056-1988 钢直尺
GB 9969.1-19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运输技术条件
GB/T 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JB/T 7979-1995 塞尺
JB/T 3090-1999 印刷机械产品型号 编制方法
QB/T 3859-1999 钢卷尺
3 分类与合名
3.1 切纸机按传动、显示和控制方式分类和命名。
a)机械切纸机
刀床、推纸器和压纸器等主要部件均为机械传动的切纸机。
b)液压切纸机
压纸器为液压传动的切纸机。
c)全液压切纸机
刀床、压纸器为液压传动的切纸机。
d)数字显示切纸机
推纸器的位置尺寸通过位置传感器以数字方式显示的切纸机。
e)程序控制切纸机
采用信号记忆存储装置或微处理机按指令循环工作的切纸机。
3.2 切纸的产品规格以门幅宽度(工作台宽度)为主参数。
切纸机产品优先采用以下规格:2600,2200,1760,1550,1370,1300,1150,920,780,650mm
3.3 切纸机型号编制方法按JB/T 3090的规定。
4 技术要来
4.1 切纸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切纸机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基本参数
序号 | 项目 |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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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 <1550~1150 | <1150~920 | <920~780 | <780~660
|
4.2.1 | 门幅宽度mm | 同上
|
4.2.2 | 裁切最大长度mm | 同上
|
4.2.3 | 裁切最小长度≤mm | 30 | 25 | 20
|
4.2.4 | 裁切最大高度≥mm | 165 | 130 | 120 | 110 | 100
|
4.2.5 | 工作台前部伸出长度≥mm | 600 | 500
|
4.2.6 | 工作台距地面高度mm | 750~960
|
4.2.7 | 工作台刀槽尺寸(宽×深)mm | 10×4.5或16×16
|
4.2.8 | 压纸器最大压力≥N | 机械切纸机 | 20000
| 15000
|
液压、全液压切纸机 | 40000 | 30000 | 20000
|
4.2.9 | 裁切速≥次/min | 机械切纸机 | 30
|
液压切纸机 | 30 | 40
|
全液压切纸机 | 20 |
4.3 裁切精度
以机器(或纸张)的规定裁切最大幅面的100g/m2~12Og/m2胶版纸,其裁切精度应
符合表2规定。
表2 裁切精度 mm
序号 | 项目 |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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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 <1150
|
4.3.1 | 裁切边直线度公差 | 程序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 0.20/1000
|
液压切纸机 | 0.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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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裁切邻边垂直度公差 | 程度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 0.20/1000
|
液压切纸机 | 0.30/1000
|
4.3.3 | 连续裁切平行度公差 | 0.30/1000
|
4.3.4 | 连续裁切长度公差 | 程序控制切纸机 | 125±0.15
|
数字显示切纸机 | 125±0.20
|
液压切纸机 | 125±0.50
|
4.3.5 | 裁切高度内等长度公差 | 程度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 0.30/100 | 0.25/100
|
液压切纸机 | 0.40/100 | 0.30/100 |
表3 装配精度 mm
序号 | 项目 | 门幅规格
|
≥1150 | <1150
|
4.4.1 | 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间隙 | ≤0.40
|
4.4.2 | 推纸器冲撞后的位称量 | ≤0.40
|
4.4.3 | 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 | 0.10~0.30
|
4.4.4 | 刀床和机架的配合间隙 | 保证刀床上下运动灵活
|
≤0.12 | ≤0.09 |
4.4 装配精度
切纸机装配后的装配精度应符合表3规定。
4.5规格不小于1150mm的切纸机的工作台应装有气垫装置。
4.6 液压、全液压切纸机的压纸器的压力必须能调整。
4.7 机器运转平稳、传动正常,无异常噪声。
4.8 操纵机构动作准确、灵活可靠,无卡阻和自发性移动。
4.9 制动机构灵敏可靠,保证机器运转至任意位置都能载切停止,不应有连刀和明显的滑刀。
4.10 电气系统安全、灵敏、可靠。
4.11 液压系统工作可靠,无泄漏现象。
4.12 润滑系统工作可靠,油路畅通。
4.13 噪声不应超过82dB(A)。
4.14 安全要求
4.14.1 切纸机必须装有以下安全装置,并保证可靠有效:
a)应装有过载保护装置,过载时应有效;
b)切纸机应有单次裁切停车装置,刀床完成一次裁切运动后,必须自动停在安全位置,即使双手不释放切刀按钮,刀床不应有第二次裁切动作;
c)裁切区内裁切时应有防止进入危险区措施,装有红外光保护装置的,其任何一组光电管光来被遮挡后刀床应停止裁切运动或不能启动;
d)机器应装有双手联锁装置或相应机构,确保双手同时操作或脱离裁切区才有裁切动作。
e)机器外露运动件要装有防护罩或有警示区标志;
f)程序控制切纸机(不包括全液压切纸机)必须装有保证刀床安全运行的机械装置。
4.14.2 电气安全性能
a)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按GB/T5226.1-1996中的20.2规定。
b)绝缘电阻按GB/T 5226.1-1996中的20.2.3 规定。
c)耐压试验按GB/T 5226.1-1996中的20.4 规定。
4.15 外观质量
4.15.1 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划痕等有损质量的缺陷。
4.15.2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气孔等影响质量缺陷。
4.15.3 涂漆层应平整,颜色、光泽应均匀一致。漆膜外观必须清洁,无明显突出颗粒和粘附物,不允许有明显的凹陷不平、砂纸道痕、流挂、起泡、发白及失光。
4.16 产品成套供应范围:
a)切纸机主体;
b)电动机和电气控制设备;
c)操作维护必须的工具;
d)必需的附件及易损备件;
e)规格不小于1150mm的切纸机应备有辅助升降装置供用户选用(和制造厂另订合同供应)。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参数的检验
基本参数的检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 装配精度的检验
装配精度的检验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 空运转试验
机械切纸机产品每台必需进行不少于30min的空运转试验。
其它切纸机产品每台必需进行不少于60min 的空运转试验。
5.3.1 目测机器空运转情况,应符合4.5~4.12规定。
5.3.2 切纸机产品空运转时,压纸器下放置软性材料,用普通声级计测量机器噪声,测点选四点,各距机器外1m(按图1),测点高度为[(机械高度+ 1m)/2]m,测得的四点噪
声平均值为整机噪声,应符合4.1.3规定。
图1 噪声测点位置
5.4 安全检验
5.4.1 安全装置可靠性检验
a)去掉刀片,将一定高度的硬物放置于刀床的刀片槽下面,开机检查。应符合4.14.1中a)的规定。
b)双手按下且不释放切刀按钮,应符合4.14.1中b)的规定。
e)用非透光物体检查每个光电管中间部位,分别采用启动后遮挡和遮挡后启动,应符合4.14.1中c)的规定。
表4 基本参数的检验
序号 | 项目 | 检验方法 | 示意图 | 检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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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门幅宽度 | 前、后两个位置测量工作台的宽度均应符合4.2.1的规定。 | | QB/T 3859-1999规定的钢卷尺
|
5.1.2 | 裁切最大长度 |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推纸器的最大长度均应符合4.2.2的规定。 | | QB/T 3859-1999规定钢卷尺
|
5.1.3 | 裁切最小长度 |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推纸器的最小长度均应符合4.2.3的规定。 | |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
5.1.4 | 裁切最大高度 |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底部至工作台台面的最大高度均应符合4.2.4的规定。 | | 等高块(等高块用GB 1214规定的游标卡复测)
|
5.1.5 | 工作台前部伸出长度 |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工作台前端面的长度均应符合4.2.5的规定。 | |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
5.1.6 | 工作台距地面高度 | 前、后两个位置测量工作台距地面的高度均应符合4.2.6的规定。 | |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
5.1.7 | 工作台刀槽尺寸 |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工作台刀槽的尺寸均合4.2.7的规定。 | | GB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
5.1.8 | 压纸器压力 | 装压力测量装置放在压纸器下方,下降压纸器使其压紧压力测量装置,测得的最大值应符合4.2.8的规定。 | —— | 压力测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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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 裁切速度 | 测量空载情况下的刀床的运动速度应符合4.2.9的规定。 | —— | 非接触式周期计数器精度:±1次/min |
表5 装配精度的检验
序号 | 项目 | 检验方法 | 示意图 | 检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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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间隙 | 测量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之间的间隙,应符合4.4.1的规定。 | |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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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推纸器冲撞后的位移量 | 推纸器向裁切区方向移动后停止,在该位置上用拉力弹簧秤向推纸器施加200N拉力,拉力方向与推纸器移动方向相反,在推纸器的工作面上取左、中、右三点分别用百分表测犁位移量应符合4.2.2的规定。 | | 拉力弹簧秤、GB 6310规定的百分表
|
5.2.3 | 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 | 测量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应符合4.4.3的规定。 | |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G了6091规定的刀口形直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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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刀床和机加析配合间隙 | 目测刀床运动灵活程度,然后测量刀床和机架的配合的最大间隙应符合4.4.4的规定。 | |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
表6 裁切精度检验
序号 | 项目 | 检验方法 | 示意图 | 检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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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 裁切边直线度公差 |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2胶版纸,高度选取10mm,裁切一边,从中间取出相邻两张,以裁切边翻转相对,用读数显微镜测出a值,按公式计算出直线度误差f应符合4.3.1的规定: | | 读数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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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 裁切邻边垂直度公差 |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胶版纸,高度选取10mm,以推纸器定位裁切两平行边,以其中一边为基准用一侧规定位,裁切一邻边,取相邻两张,其中一张翻转,使两平行边相对,O点和b边(平行边)分别对齐,用读数显微镜测出a值,按公式计算出直线度误差f应符合4.3.2的规定: | | 读数显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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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连续裁切平行度公差 |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20mm,每125mm裁一刀,连续裁完为止,以游标卡尺测量每刀两端长度差即为测点范围内的平行度误差,按公式计算出每一刀的平行度误差f应符合4.3.3的规定: | |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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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 连续裁切长度公差 | 以机械规定的最大裁切长度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20mm宽度不限,按推纸器给定的指示进行连续切,每刀长度为125mm,以游标卡尺分别检查每刀同一位置的实际长度误差应符合4.3.4的规定: | —— |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
5.5.5 | 裁切高度内等长度公差 | 以机械规定的最大宽度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额度高度80%,连续裁切,长度为125mm,距上下各2mm和中间取出三张纸样,以游标卡尺测出同一部位长度尺寸,最大差值即为等长度公差应符合4.3.5的规定: | —— |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
d)分别进行单手和双手操作单手停机试验,应符合4.14.1中d)的规定。
e)目测机器外露运动件,应符合4.14.1中e)的规定。
f)目测程序控制切纸机刀床运动情况,应符合4.14.1中f)的规定。
5.4.2 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a)按4.14.2中的a)的规定进行,测得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其规定。
b)按4.14.2中的b)的规定进行,测得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其规定。
c)按4.14.2中的c)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5.5 裁切精度检验
裁切精度检验按表6规定进行。
5.6 目测机器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
5.7 目测产品成套供应范围应符合4.16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
证书。
6.1.2 每台产品应按5.1~5.2、5.3、5.4.1中的b)~)f)、5.4.2中的a)和b)、5.6~
5.7条规定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1.3 每批产品抽10%(不少于两台)按5.5规定进行检验。如抽试的产品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检查,仍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试验。
6.2 型式试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三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6.2.2 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所有项目检验。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分别列出):
a)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产品原产地;
c)产品型号、主要参数;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7.2 标志
7.2.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因定标牌,标牌尺寸应符合 GB/T 13306的规定。
7.2.2 产品的包装储运标志按照 GB 191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凡起吊和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由此起吊”和“重心”标志。
7.2.3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 GB 6388有关规定。
7.3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 GB 9969.1的规定。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产品包装前,机件、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剂,主要零件的加工面还应包防潮纸。
8.1.2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的有关
规定。
8.1.3 随机文件
每台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 GB/T 14436的规定;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装图。
8.2 运输
产品运输起吊时,要按包装箱外壁上标明的标记稳起轻放、防止碰撞。
8.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若存放或超过二年,出厂前则应开箱检查,若发现产品包装已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应重新进行包装。
[时间:2001-05-14 作者:印刷机械标准化 来源:印刷机械标准化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