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切纸机Paper cutter(复核稿)


代替JB/T 8115.1-95


  前言
  本标准是对原 JB/T 8115.1-95《切纸机》的修订。标准中调整了原标准的部分指标,综合水平相当。
  本标准与JB/T 8115.1-95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分类与命名、基本参数、裁切精度、装配精度等章条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对安全要求作了必要的补充,并增加了试验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是 JB/T × × × ×《切纸机》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即 JB/T × × × ×.1):《切纸机》。
  JB/T × × × ×《切纸机》还包括以下部分:
  第二部分(即JT/T.2):切纸机 刀片。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JB/T 8115.l-95。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长春印刷机械厂、甘肃省平凉印刷机械厂、浙江瑞安印刷机械厂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本侠、陶宇英。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金玉文、车文春、赵月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切纸机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裁切各种平板纸和其它类似纸质的软性材料的切纸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图示标志
  GB 1214-1996 游标类卡尺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6091-1935 刀口形直尺
  GB 6210-1986 杠杆百分表
  GB 6388-193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9056-1988 钢直尺
  GB 9969.1-19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运输技术条件
  GB/T 14436-19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JB/T 7979-1995 塞尺
  JB/T 3090-1999 印刷机械产品型号 编制方法
  QB/T 3859-1999 钢卷尺
  3 分类与合名
  3.1 切纸机按传动、显示和控制方式分类和命名。
  a)机械切纸机
  刀床、推纸器和压纸器等主要部件均为机械传动的切纸机。
  b)液压切纸机
  压纸器为液压传动的切纸机。
  c)全液压切纸机
  刀床、压纸器为液压传动的切纸机。
  d)数字显示切纸机
  推纸器的位置尺寸通过位置传感器以数字方式显示的切纸机。
  e)程序控制切纸机
  采用信号记忆存储装置或微处理机按指令循环工作的切纸机。
  3.2 切纸的产品规格以门幅宽度(工作台宽度)为主参数。
  切纸机产品优先采用以下规格:2600,2200,1760,1550,1370,1300,1150,920,780,650mm
  3.3 切纸机型号编制方法按JB/T 3090的规定。
  4 技术要来
  4.1 切纸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切纸机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基本参数
序号
项目
规格
≥1550 <1550~1150 <1150~920 <920~780 <780~660
4.2.1 门幅宽度mm
同上
4.2.2 裁切最大长度mm
同上
4.2.3 裁切最小长度≤mm 30 25 20
4.2.4 裁切最大高度≥mm 165 130 120 110 100
4.2.5 工作台前部伸出长度≥mm 600 500
4.2.6 工作台距地面高度mm
750~960
4.2.7 工作台刀槽尺寸(宽×深)mm
10×4.5或16×16
4.2.8 压纸器最大压力≥N 机械切纸机 20000 15000
液压、全液压切纸机 40000 30000 20000
4.2.9 裁切速≥次/min 机械切纸机
30
液压切纸机 30
40
全液压切纸机
20

  4.3 裁切精度
  以机器(或纸张)的规定裁切最大幅面的100g/m2~12Og/m2胶版纸,其裁切精度应 符合表2规定。

表2 裁切精度          mm
序号
项目
规格
≥1150 <1150
4.3.1 裁切边直线度公差 程序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0.20/1000
液压切纸机 0.20/1000
4.3.2 裁切邻边垂直度公差 程度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0.20/1000
液压切纸机 0.30/1000
4.3.3
连续裁切平行度公差
0.30/1000
4.3.4 连续裁切长度公差 程序控制切纸机 125±0.15
数字显示切纸机 125±0.20
液压切纸机 125±0.50
4.3.5 裁切高度内等长度公差 程度控制切纸机
数字显示切纸机
0.30/100 0.25/100
液压切纸机 0.40/100 0.30/100

表3 装配精度          mm
序号
项目
门幅规格
≥1150 <1150
4.4.1 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间隙 ≤0.40
4.4.2 推纸器冲撞后的位称量 ≤0.40
4.4.3 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 0.10~0.30
4.4.4 刀床和机架的配合间隙 保证刀床上下运动灵活
≤0.12 ≤0.09

  4.4 装配精度
  切纸机装配后的装配精度应符合表3规定。
  4.5规格不小于1150mm的切纸机的工作台应装有气垫装置。
  4.6 液压、全液压切纸机的压纸器的压力必须能调整。
  4.7 机器运转平稳、传动正常,无异常噪声。
  4.8 操纵机构动作准确、灵活可靠,无卡阻和自发性移动。
  4.9 制动机构灵敏可靠,保证机器运转至任意位置都能载切停止,不应有连刀和明显的滑刀。
  4.10 电气系统安全、灵敏、可靠。
  4.11 液压系统工作可靠,无泄漏现象。
  4.12 润滑系统工作可靠,油路畅通。
  4.13 噪声不应超过82dB(A)。
  4.14 安全要求
  4.14.1 切纸机必须装有以下安全装置,并保证可靠有效:
  a)应装有过载保护装置,过载时应有效;
  b)切纸机应有单次裁切停车装置,刀床完成一次裁切运动后,必须自动停在安全位置,即使双手不释放切刀按钮,刀床不应有第二次裁切动作;
  c)裁切区内裁切时应有防止进入危险区措施,装有红外光保护装置的,其任何一组光电管光来被遮挡后刀床应停止裁切运动或不能启动;
  d)机器应装有双手联锁装置或相应机构,确保双手同时操作或脱离裁切区才有裁切动作。
  e)机器外露运动件要装有防护罩或有警示区标志;
  f)程序控制切纸机(不包括全液压切纸机)必须装有保证刀床安全运行的机械装置。
  4.14.2 电气安全性能
  a)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按GB/T5226.1-1996中的20.2规定。
  b)绝缘电阻按GB/T 5226.1-1996中的20.2.3 规定。
  c)耐压试验按GB/T 5226.1-1996中的20.4 规定。
  4.15 外观质量
  4.15.1 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划痕等有损质量的缺陷。
  4.15.2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气孔等影响质量缺陷。
  4.15.3 涂漆层应平整,颜色、光泽应均匀一致。漆膜外观必须清洁,无明显突出颗粒和粘附物,不允许有明显的凹陷不平、砂纸道痕、流挂、起泡、发白及失光。
  4.16 产品成套供应范围:
  a)切纸机主体;
  b)电动机和电气控制设备;
  c)操作维护必须的工具;
  d)必需的附件及易损备件;
  e)规格不小于1150mm的切纸机应备有辅助升降装置供用户选用(和制造厂另订合同供应)。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参数的检验
  基本参数的检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 装配精度的检验
  装配精度的检验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 空运转试验
  机械切纸机产品每台必需进行不少于30min的空运转试验。
  其它切纸机产品每台必需进行不少于60min 的空运转试验。
  5.3.1 目测机器空运转情况,应符合4.5~4.12规定。
  5.3.2 切纸机产品空运转时,压纸器下放置软性材料,用普通声级计测量机器噪声,测点选四点,各距机器外1m(按图1),测点高度为[(机械高度+ 1m)/2]m,测得的四点噪 声平均值为整机噪声,应符合4.1.3规定。

图1 噪声测点位置

  5.4 安全检验
  5.4.1 安全装置可靠性检验
  a)去掉刀片,将一定高度的硬物放置于刀床的刀片槽下面,开机检查。应符合4.14.1中a)的规定。
  b)双手按下且不释放切刀按钮,应符合4.14.1中b)的规定。
  e)用非透光物体检查每个光电管中间部位,分别采用启动后遮挡和遮挡后启动,应符合4.14.1中c)的规定。

  表4 基本参数的检验
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示意图
检验仪器
5.1.1 门幅宽度 前、后两个位置测量工作台的宽度均应符合4.2.1的规定。
QB/T 3859-1999规定的钢卷尺
5.1.2 裁切最大长度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推纸器的最大长度均应符合4.2.2的规定。
QB/T 3859-1999规定钢卷尺
5.1.3 裁切最小长度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推纸器的最小长度均应符合4.2.3的规定。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5.1.4 裁切最大高度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底部至工作台台面的最大高度均应符合4.2.4的规定。
等高块(等高块用GB 1214规定的游标卡复测)
5.1.5 工作台前部伸出长度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压纸器前表面至工作台前端面的长度均应符合4.2.5的规定。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5.1.6 工作台距地面高度 前、后两个位置测量工作台距地面的高度均应符合4.2.6的规定。
GB 9056规定的钢直尺
5.1.7 工作台刀槽尺寸 左、中、右三个位置测量工作台刀槽的尺寸均合4.2.7的规定。
GB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5.1.8 压纸器压力 装压力测量装置放在压纸器下方,下降压纸器使其压紧压力测量装置,测得的最大值应符合4.2.8的规定。
——
压力测量装置
5.1.9 裁切速度 测量空载情况下的刀床的运动速度应符合4.2.9的规定。
——
非接触式周期计数器精度:±1次/min

表5 装配精度的检验
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示意图
检验仪器
5.2.1 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间隙 测量压纸器前表面与切刀之间的间隙,应符合4.4.1的规定。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5.2.2 推纸器冲撞后的位移量 推纸器向裁切区方向移动后停止,在该位置上用拉力弹簧秤向推纸器施加200N拉力,拉力方向与推纸器移动方向相反,在推纸器的工作面上取左、中、右三点分别用百分表测犁位移量应符合4.2.2的规定。
拉力弹簧秤、GB 6310规定的百分表
5.2.3 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 测量压纸器前表面对机架滑导面低陷量应符合4.4.3的规定。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G了6091规定的刀口形直尺
5.2.4 刀床和机加析配合间隙 目测刀床运动灵活程度,然后测量刀床和机架的配合的最大间隙应符合4.4.4的规定。
JB/T 7979规定的塞尺

表6 裁切精度检验
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示意图
检验仪器
5.5.1 裁切边直线度公差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2胶版纸,高度选取10mm,裁切一边,从中间取出相邻两张,以裁切边翻转相对,用读数显微镜测出a值,按公式计算出直线度误差f应符合4.3.1的规定:
读数显微镜
5.5.2 裁切邻边垂直度公差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胶版纸,高度选取10mm,以推纸器定位裁切两平行边,以其中一边为基准用一侧规定位,裁切一邻边,取相邻两张,其中一张翻转,使两平行边相对,O点和b边(平行边)分别对齐,用读数显微镜测出a值,按公式计算出直线度误差f应符合4.3.2的规定:
读数显微微
5.5.3 连续裁切平行度公差 以机器(或纸张)规定的最大裁切幅面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20mm,每125mm裁一刀,连续裁完为止,以游标卡尺测量每刀两端长度差即为测点范围内的平行度误差,按公式计算出每一刀的平行度误差f应符合4.3.3的规定: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5.5.4 连续裁切长度公差 以机械规定的最大裁切长度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20mm宽度不限,按推纸器给定的指示进行连续切,每刀长度为125mm,以游标卡尺分别检查每刀同一位置的实际长度误差应符合4.3.4的规定:
——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5.5.5 裁切高度内等长度公差 以机械规定的最大宽度的100g/m2~120g/m2胶版纸,裁切高度选取额度高度80%,连续裁切,长度为125mm,距上下各2mm和中间取出三张纸样,以游标卡尺测出同一部位长度尺寸,最大差值即为等长度公差应符合4.3.5的规定:
——
GB/T 1214规定的游标卡尺

  d)分别进行单手和双手操作单手停机试验,应符合4.14.1中d)的规定。
  e)目测机器外露运动件,应符合4.14.1中e)的规定。
  f)目测程序控制切纸机刀床运动情况,应符合4.14.1中f)的规定。
  5.4.2 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a)按4.14.2中的a)的规定进行,测得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其规定。
  b)按4.14.2中的b)的规定进行,测得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其规定。
  c)按4.14.2中的c)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5.5 裁切精度检验
  裁切精度检验按表6规定进行。
  5.6 目测机器外观质量应符合4.15的规定。
  5.7 目测产品成套供应范围应符合4.16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 证书。
  6.1.2 每台产品应按5.1~5.2、5.3、5.4.1中的b)~)f)、5.4.2中的a)和b)、5.6~
  5.7条规定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1.3 每批产品抽10%(不少于两台)按5.5规定进行检验。如抽试的产品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检查,仍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试验。
  6.2 型式试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三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6.2.2 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所有项目检验。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分别列出):
  a)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产品原产地;
  c)产品型号、主要参数;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7.2 标志
  7.2.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因定标牌,标牌尺寸应符合 GB/T 13306的规定。
  7.2.2 产品的包装储运标志按照 GB 191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凡起吊和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由此起吊”和“重心”标志。
  7.2.3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 GB 6388有关规定。
  7.3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 GB 9969.1的规定。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产品包装前,机件、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剂,主要零件的加工面还应包防潮纸。
  8.1.2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的有关 规定。
  8.1.3 随机文件
  每台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 GB/T 14436的规定;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装图。
  8.2 运输
  产品运输起吊时,要按包装箱外壁上标明的标记稳起轻放、防止碰撞。
  8.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若存放或超过二年,出厂前则应开箱检查,若发现产品包装已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应重新进行包装。

[时间:2001-05-14  作者:印刷机械标准化  来源:印刷机械标准化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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