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ZB J87 011-88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 J87 011-88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
1.增加了安全保障;
2.增加了空运转试验;
3.修改了折页适应性试验;
4.修改了折页稳定性试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87 011-88。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湖南第二人民机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茂昆。
本标准于1977年首次发布,本标准于1988年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折页机的型式、折页方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9969.1-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91 标牌
GB/T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36-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JB/T 3090- 印刷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型式、基本参数与折页方式
3.1 型式
3.1.1 按产品结构分为:刀式、栅栏式、混合式三种。
3.1.2 按给纸系统自动程度分为:自动输纸型和手续纸型二种。
3.2 折页方式
a)平行折(包括扇形折和卷筒折),即与前一折边平行折页的方式;
b)垂直交叉折,即与前一折边垂直折页的方式;
c)混合折、即又有平行,又有交叉折页的方式。
3.3 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基本参数
可折最大纸张尺寸范围mm | 可折最小纸尺寸mm | 可折纸张定量范围g/m2 | 最高页速度
|
刀式 | 栅栏式 | 混合式 | 刀式 | 栅栏式混合式
| 刀式张/min | 栅栏式m/mkn | 混合式
|
平行折 | 横折 | 三折 | 四折
| 平行折 | 混合折
|
m/min
|
≥880×1230 | 546×787 | 200×250 | 200×300 | 300×400
| 35~100 | 52~140 | 75 | 140 | 140 | 125
|
≥615×880 | 393×546 | 150×200 | 200×300 | 40~160 | 90 | 150 | 150 | 140
|
≥440×615 | — | — | — | —
|
≥308×440 | 800×100 | — | — | — | — | 40~120 | — | — | —
|
<308×440 | 50×70 | — | — | — | — | — | 28~120
| — | — | —
|
注:1 栅栏式和混合式折页机纸张运行间距不得大于200 mm 。
2 手续纸型折页机最高速度为60张/min |
3.4 产品的型号和名称4 产品的型号和名称应符合JB/T3090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折页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机器运转平稳,传动正常,无异常声音。
4.3 操作机构灵敏可靠,执行机构动作准确,无卡阻及自发性移动。
4.4 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4.5 轴承工作温升不大于35。
4.6 折页稳定
折页机工作时不应出现输纸中断、双张、堵纸、乱张或收页不齐。
4.7 折页误差(随机误差)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值。
4.8 寿命
4.8.1 刀式折页机各折辊的寿命按两班制计算不低于四年。栅栏式、混合式折页各折辊的寿命按两班制计算不低于三年。
表2 折页误差
型式 误差 | 一折 | 二折 | 三折 | 四折
|
对边e1 | 底角s1 | 对边e2 | 底角s2 | 底角s3 | 底角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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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式 | 0.4 | - | 0.4 | 0.5 | 0.6
|
栅栏式 混合式 | 0.5 | 0.6 (平行折) | 0.5 (垂直交叉折) | 0.6 | 0.8 |
4.8.2 产品开始使用至第一次大修的时间按两班制计算不低于六年。
4.9 噪声
刀式折页机的工作噪声不大于83dB(A),栅栏式、混合式折页机的工作噪声不大于85 dB(A)。
4.10 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4.11 电气装置应灵敏可靠。
4.11.1 短接的动力电路与保护电路(包括机座)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4.11.2 电气设备须用1500V(50Hz)的电压经1s的耐压试验,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4.12 外观质量
4.12.1 产品的涂漆层应平整、光滑、颜色、光泽一致,漆膜不允许有流挂、起泡等现象。
4.12.2 产品的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碰伤等缺陷。
4.12.3 产品的外露油管和电线应布置整齐。
4.13 产品成套供应范围:
a)折页机主机;
b)真空压力复合气泵;
c)操作维护必须的工具;
d)必需的附件及易损备件。
4.14 在用户遵守说明书的使用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从到达收货点之日起12个月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不包括易损件)。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纸张的要求:
a)截切边直线度不大于1000:0.25;
b)截切邻边垂直度不大于1000:0.30;
c)试验纸张不得有受潮、厚薄不匀、卷边、破损、皱纹等缺陷。
5.1.2 试验环境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0%~65%。
5.1.3 测试仪器及其精度:
a)转速表:±1r/min;
b)秒表:0.01s;
c)10倍读数显微镜,刻度值为0.1mm;
d)普通级声级计;
e)表面温度计。
5.2 空运转试验
将机器低速运转30 min,中速动转1h,高速运转30min,检查机器工作情况,应符合4.2~4.5。
5.3 折页适应性试验
5.3.1 厚纸张试验:
a)用机器额定最大定量的纸张,长、宽均不小于可折最大纸张尺寸的85%;
b)折页速度不低于机器额定最高速度的70%;
c)连续稳定折页不少于100张。至少两折页,其中混合式折页机应栅栏式、刀式各折一次。
5.3.2 薄纸张试验
a)用机器额定最小定量的纸张,长、宽均不小于可折最大纸张尺寸的85%;
b)折页速度不限;
c)连续在各折组稳定折页不少于100张(最多四折页)。
5.3.3 最小纸张试验
a)用52g/m
2~100g/m
2的任一种纸张,尺寸为机器额定可折最小纸张尺寸;
b)折页速度为机器额定最高速度;
c)连续稳定折页不少于100张。
5.3.4 最大纸张试验
a)用52g/m
2~100g/m
2的任一种纸张,尺寸为机器额定可折最大纸张尺寸;
b)折页速度不低于机器额定最高速度的90%;
c)连续在各折组稳定折页不少于100张(最多四折页)。
5.4 折页稳定性试验
a) 用52g/m
2~100g/m
2的任一种纸张,长、宽均不小于机器额定可折最大纸张尺寸的85%;
b)折页速度为机器定最高速度的80%;
c)连续在各折组稳定折页不小于100min(最多四折页)。
5.5 折页精度试验
5.5.1 折页:
a) 用52g/m
2~100g/m
2定量范围内的任一种纸张,长、宽均不小于机器额定可折最大纸张尺寸的85%;
b)折页速度不低于机器额定最高速度的90%;
c)连续在各折组折页(最多四折页)。
5.5.2 抽样
在连续折贴100张中以随机形式抽取50张。
5.5.3 检查
5.5.3.1 对边
a)按图1中所示在工作台上确定平面座标系,t为平行于y轴的测量基准线,OH(L/2)-10,mm;
b)图1中所示折贴的a边为前规定位边,平行折时a边为第一折边;
c)使折边y轴重合,测量第一折贴a边到测量基准线t的距离Xi(a在t左侧为负值,反之为正值);
d)按下式计算对边误差;
ej=[(1/(n-1)∑(Xi-Xi1)2]1/2……………………………(1)
式中:
Xi1=(1/n)∑Xi;
i——样贴序号;
j——折数;
n——样贴总数。
5.5.3.2 底角
a)按图2左中所示的 dd′在一折时为侧规定位边,二折以后(包括二折)为前一折的折边;
b)令dd′与折边的交点为o(见图2右),以o为圆心,od为半径向另一边作弧,交点p;
c)测量弧的弦长,(即pd线段之长;并按图2所示的两种偏离方向定正负);
d)按下式计算底角误差Sj:
Sj=[(1/(n-1)∑(δi-δ1)2]1/2……………………………(1)
式中:
δ1=(1/n)∑δi;
i——样贴序号;
j——折数;
n——样贴总数。
图1
5.6 噪声测量
5.6.1 用52g/m
2~100g/m
2定量范围内的任一种纸张,尺寸为机器额定可折最大纸张尺寸,速度为机器额定最高速度。
5.6.2 测点位置见图3所示,其中第5点为机器假想包络线上的[巡回最大噪声点,测量的高度为机器高度与1m之和的一半。
5.6.3 噪声按五个测点的算术平均值计,应符合4.9规定。
图2
图3
5.7 目测检查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4.12的规定。
6 检测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产品应按5.5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6.1.2 批量产品抽样检查:产品批量5~10台抽一台,11~30台抽二台,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批量少于五台应逐一检验。
6.1.3 批量产品检查时,如果首次抽样的样机检查有不合格项目,则需加倍抽样,仍进行全部项目的检查;加倍检查时,若再有不合格项目,则应逐台检查。
6.1.4 用标准偏差评价的项目,允许应用3 准则处理数据。
6.2 型式试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首台、首批中抽一台或生产批中抽一台进行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结构或工艺、材料和元器件有较大更改时;
c)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连续生产时,每一年不少于一次的例行检查。
6.2.2 检验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分别列出):
a)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
b)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产品原产地;
c)产品型号、主要参数;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7.2 标志
7.2.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7.2.2 产品的包装储运标志按照GB 191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凡起吊和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由此起吊”和“重心”标志。
7.2.3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按GB 6388有关规定。
7.3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 9969.1的规定。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产品包装前,机件、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剂,主要零件的加工面还应包防潮纸。
8.1.2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有关规定。
8.1.3 随机文件
每台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GB/T 14436的规定;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装图。
8.2 运输
产品运输起吊时,要按包装箱外壁上标明的标记稳起轻放、防止碰撞。
8.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如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若存放期超过二年,出厂前则应开箱检查,若发现产品包装已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应重新进行包装。
[时间:2001-05-14 作者:印刷机械标准化 来源:印刷机械标准化19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