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监管码印别企业的印刷行为,确保电子盔管码的印刷质量及电子监管码在印刷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印刷,是指将电子监管码打印在各类产品的标签上,或将电子监管码直接打印在各类产品的包装物上的过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电子监管码印41企业的管理。

  第三条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印刷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监管码的印剧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贵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局监管网推进办)负责:

  (一)负责本办法的制定、贯彻与实施;
  (二)负责制定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的审核标准;管理
  (三)负贵对各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的印刷活动进行监督,组织相关的质量抽查;
  (四)颁发“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证书”。

  第五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的日常监香和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申请电子妙嗯印刷企业的网上审核备案;
  (二)组织或者配合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
  (三)将确认符合电子监管码印刷条件的舍业名单监管网推进办备案;
  (四)负责对获得电子监管码印刷资格缈的“、掌鉴鲜理。

  第六条一市级质量技术监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申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技术支撑单位与电子监管码印剧企业在印刷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二)对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三章申请、受理与核准

  第七条企业取得电子监管码印刷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二)是具有从事包装装渍印刷品印别业务资质的企业;
  (三)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参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四)具有与电子监管码印朋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备生产工艺和检测手段;
  (五)具有变码印刷能力;具有与印刷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大员.和熟练工人。
  (六)具有完整的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七)具有健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渡和措施。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九)参加电子监管码印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八条‘申请企业必须先获得监管码印刷资格,中请企业登陆www.95001111.com,网上填写《电子监管码印刷申请登记表》提交,并将必备的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交其所在质量技米监督局备案。备案审批通过后,电子监管祠将为中请企业制作专用几“数据证书”,以确保监管码数据安全传翰,避免数据在传送过程中被非法截取。需递交申请材料包括: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四)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安全保密制度(一份);
  (五)经质量技术监督抓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防伪标识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各一份)

  第九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企业中请材料后,应在7个毛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审核备案,并报据《电子监管码印企业审核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文件核查、现场审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总局监管网推进办备案。

  第十条对符合印刷条件的企业,由总局监管码推进办办颁发“电子监管码印剧企业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证书由总局监管网推进办统一印制。

  第四章印刷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监管码印刷企A应当严格执行(子监管码印刷规范》和国家、行业其他有关质量标准,加强沪质量检验与控制,确保电子监管码在使用过程中‘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完成电子监管码印剧任务后,应认真清点印剧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别成品、f稿(或电子文档)、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十四条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电子监管码承接验证制度、承接登记制度、印刷成品保管制度、

 

[时间:2008-08-04  来源:必胜网]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