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的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相关竞赛技术文件;负责竞赛复习辅导资料的编写;负责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场地、设备调试、测具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安排;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核实、发布、竞赛结果复核。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均聘请有关专家出题。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评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专门负责命题和建立题库工作。
评判委员会中的总裁判长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裁判员由组委会商请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和学校推荐作风好、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的 教师,参与大赛执裁的裁判员务必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达到国家级裁判员的执裁水平。
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熟知平版印刷技术专业,并在平版印刷技术、技能方面有较高声誉。
3、原则上应具有平版印刷工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国家级考评员资格。
4、原则上年龄应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5、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执裁,不徇私情。
6、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7、具有较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现场裁决的能力。
8、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并能按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9、维护国家级裁判员形象,不因任何原因做有损裁判员尊严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
[时间:2008-07-22 来源:中国印刷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