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印刷厂无证经营被查处

  偏僻的村落里,一家无证印刷厂竟藏身3年多。7月1日,记者从海口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获悉,6月26日,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明察暗访,终于将该印刷厂予以查处。


  6月26日,专业市场分局生产要素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海口市坡博村140号海口龙华兴旺印刷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无《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零件印刷、来料加工等印刷品的经营活动。


  经查,当事人未经文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未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擅自于2005年3月11日,在海口市坡博村140号从事印刷品的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印刷机械设备4台,他们主要进行来料加工,现场发现了“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表”、“对货单表”、“华景大酒店食品记录片”、“潮欣牛肉店菜单卡”等一批印刷品。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罚款。

[时间:2008-07-03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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