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上旬本报报道太阳纸业另有隐藏的排污口后,山东省高层极为重视,高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环保部门调查。
上周,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带领流域处及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人员到达济宁市开始调查。调查人员沿光府河、杨家河溯流而上。调查人员发现:越往上游走污染越严重。
此前太阳纸业公开承认的排污口只有一个,即位于鹅鸭场村北面氧化塘的排污口。排污曝光后,又承认尚有一个位于泗水河底的排污口,对于北厂西南角及白马河的排污口则坚决否认。该厂指出,北厂排污口确实在2007年以前使用,但现在流动的已经是兖州城市污水。而白马河的排污口是其他造纸企业所为。
2008年6月24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位于北厂西南角的污水河道仍沿铁路路基向南流淌,横穿铁路桥下后与生活污水汇合向南流去。而在白马河上的排污口“消失”了,几乎干涸的河道里只残留着一洼一洼的黑液。该排污口被一堆黄土掩埋起来,上面还堆着一蓬野草,往下扒开黄土,水泥管口赫然露出。该排污口距兴隆分厂约200米,中间隔着一片庄稼地,东面则是津浦铁路,白马河与铁路平行南下。
离排污口最近的建筑是太阳纸业兴隆分厂。当地还有生产卫生纸的小造纸厂,这几个造纸厂均在兴隆分厂的西面,如果要铺设排污管道,管道须绕道或穿过兴隆分厂。太阳纸业指该排污口是当地一家已停产整顿的兴盛纸业的排污口。
2006年时,太阳纸业年生产能力为116万吨,此后产能迅速攀升,该公司更计划到2010年达到浆纸300-350万吨的规模。
2006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通知(下称《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暂行办法》在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组织形式及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必须向公众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以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记者查遍太阳纸业公司网站,没有在公开渠道找到新上项目的环评信息,也没有找到国家规定的环评公示。
太阳纸业环保处告诉记者,他们每个项目都有环评报告书,也都有环评公示,但环评公示于何处,环评调查表的填写过程则没有进一步说明。
[时间:2008-06-2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