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办安全月落实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6月17日发布消息,目前上海正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上海市政府已向全市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发出公开信,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上海市政府的公开信明确表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带头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管理,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坚决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时间:2008-06-20  来源: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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