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7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布会的热点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对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将是一个全面的保护;中国政府有决心、也有能力在奥运会期间创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尹新天说,对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仅仅限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福娃,包括奥林匹克的会徽、会歌、会旗等各类知识产权都要予以保护。
在谈到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尹新天介绍说,为了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中国的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为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中国2002年还专门制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这些法律和条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同时作为主办城市,北京也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公告。”据统计,2004年到2007年9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达到了1357起,涉案金额达1693万元。
[时间:2008-04-21 作者:方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