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印产品质量的检测要求与数据使用(上)

  一、产品质量检测条件

  1、观察面周围的环境色:N6-N8,C(0.3。如果观察面周围的墙壁和地面上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用符合上述要求的挡板将样品围起来。或者使用环境反射光,在观察面上产生的照度小于100LUX。

  观察反射时的背景应是N5-N7,C<0.3;对于配色要求较高的场合,C<0.2。

  2、检测作业环境防尘、整洁。

  3、作业温度要求

  温度为23℃±5℃ 相对湿度为60+15(-10)%

  4、照明条件

  ①观察透射样品

  光源为CIE标准照明体D50(相关色温为6504K的典型昼,在CIE1931上X=0.3457,Y=0.3586)的模拟体,在观察面上不应看到光源的轮廓或有亮度突变。亮度的均匀度≥80%,光源的显色指数Pa≥90。

  ②观察反射样品

  光源为CIE标准照明体D65(相关色温6504K的典型昼光,在CIE1931上X=0.3127,Y=0.3291)的模拟体。观察面不应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度≥80%,光源的显色指数Ra≥90。

  5、观察者必须是非色盲和非色弱的正常色觉观察者。

  二、观察方法

  1、透射样品应由来自背后的无效漫射光照明,在垂直于样品的表面观察。观察时应尽量将样品置于照明面的中部,使其至少三个边有50mm宽的被照明边界。当所观察透射样品的面积总和小于70mm×70mm时,应适当减小被照明边界的宽度,使边界面积不超过样品面积的4倍,多部分用灰色不透明的挡光材料遮盖。

  2、观察反射样品时,光源与样品表面垂直,观察角度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夹角,对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如图1所示。作为替代观察条件,也可以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角的光源照明,垂直样品表面观察,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见图2。

  三、测控条的使用

  1、测控原理

  ①网点面积的增大与网点边缘的总长度成正比。

  ②利用几何图形的面积相等阴阳相反来测控网点的转移变化。

  ③图形变化时,夹角处比弧长处变化明显,起放大作用。

  ④利用等宽或不等宽的折线测控水平和垂直方位变化。

  ⑤利用等距同心圆测控任意方位的变化。

  2、使用条件

  使用测控条的条件要与晒版、打样和印刷的条件一致。

  3、使用方法

  应使用长条测控条,放置在印张的末端,与印刷机滚筒轴向平行,以便测控图像着墨的均匀性。

  4、印刷常用测控条

  ①GATF星标:用于测定网点扩大,滑移,重影。

  ②GATF信号条:用于测定网点扩大、变形。

  ③Brunner信号条:用于密度测定、网点扩大、网点变形。

  ④高调网点检测图:用于观察高调网点再现情况。

  CY/T5-1999精细印刷品亮调再现为2%-4%网点面积,一般印刷品亮调再现为3%-5%网点面积。

  ⑤GATF彩色信号条:用于测定网点扩大、变形、密度、灰平衡。

[时间: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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