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印刷《现代汉语词典》、《新约圣经》、《新编学生新中华字典》等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河南省博爱县新华印务有限公司销售《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14670册,违法所得达十余万元。且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出版物均属未批准擅自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对被告单位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判处罚金10万元;并对该公司主要责任人丁学刚、张小黄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时间:2008-04-17 作者:程贵忠 张延安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