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1999-08-08批准1999-09-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行业观察颜色样品的照明和观察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出版和印刷行业对彩色原稿(透射稿和反射稿)及其复制品观察评定的环境条件,也适用于与印刷相关的行业对颜色观察和评定的环境条件。

2 引用标准

  GB/T 57021985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3 标准照明体和标准光源

3.1 CIE标准照明体D50

  CIE标准照明体D50代表相关色温为5003K的典型昼光。在CIE1931色品图上,照明体的色品坐标为x=0.3457y=0.3586;在CIE 1960 UCS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u=0.2091v=0.3254,其相对光谱功率分布见附录B

3.2 CIE标准照明体D65

  CIE标准照明体D65代表相关色温为6504K的典型昼光。在CIE 1931色品图上,其色品坐标为x=0.3127y=0.3291;在CIE 1960 UCS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u=0.1978v=0.3122,其相对光谱功率分布见附录B

3.3 标准光源

  光源的指标应是照明装置的整体指标,包括光源的反光、散射装置的作用,或者是在观察面上测量的数值。

  观察颜色样品所用的人工光源应为3.13.2中所述两种照明体的模拟体,光源与标准照明体的色品偏差值ΔC应小于0.008,相当于20mireds。色品偏差值ΔC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3.4 光源的显色指数

  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应不小于90,特殊显色指数Ri(检验色样915)应不小于80。关于光源显色指数的计算见GB/T 5702

4 照明条件

4.1 透射样品的照明条件

  观察透射样品所采用的参照照明体为3.1CIE标准照明体D50,所用光源为D50的模拟体。光源应均匀漫射照明观察面,使观察面的亮度为(1000±250)cd/m2。在观察面上不应看到光源的轮廓或有亮度突变,亮度的均匀度应不小于80%。

4.2 反射样品的照明条件

  用于观察反射样品(反射原稿和复制品)所采用的参照照明体为3.2CIE标准照明体D65,所用人工光源为D65的模拟体。

  用于观察反射样品的光源应在观察面上产生均匀的漫射光照明,照度范围为500lx1500lx,视被观察样品的明度而定。观察面不应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匀度不小于80%。

4.3 照明均匀性的测量

  根据观察面的面积,把观察面等分成9块或更多等分的数量。在垂直于每块面积的中心进行测量,平均亮度或照度为各点测量值的平均值,亮度或照度的均匀度为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

  为保证观察透射样品的光源装置所发出的光是均匀散射光,在与观察表面法线成45°角之间任意角度的亮度测量值与垂直方向测量值之比不能低于85%。

  测量用亮度计或照度计的光谱灵敏度应符合CIE明视觉光谱光效率函数V(λ)

5 观察条件

5.1 观察者

  进行色评价工作的观察者必须是非色盲和非色弱的正常色觉观察者。

5.2 透射样品与复制品比较时的观察条件

  透射样品应由来自背后的均匀漫射光照明,在垂直于样品的表面观察。观察时应尽量将样品置于照明面的中部,使其至少在三个边以外有50mm宽的被照明边界。当所观察透射样品的面积总和小于70mm×70mm时,应适当减小被照明边界的宽度,使边界面积不超过样品面积的4倍,多余部分用灰色不透明的挡光材料遮盖。

5.3 直接观察透射样品的观察条件

  直接观察透射样品而不与复制品比较的观察条件同5.1,只是被照明边界要用透射密度为(1.0±0.1)D的透射漫射材料遮盖,遮盖材料颜色与中性灰的偏差△C应符合3.3中的规定。

5.4 反射样品的观察条件

  观察反射样品时,光源与样品表面垂直,观察角度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夹角,对应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如图1所示。作为替代观察条件,也可以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角的光源照明,垂直样品表面观察,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如图2所示。但此时观察面照度的均匀度应符合4.2中的规定。

   当观察光泽度较大的样品时,观察角度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以找出最佳的观察角度。

5.5 环境色和背景色

  观察面周围的环境色应当是孟塞尔明度值68的中性灰(N6/N8/),其彩度值越小越好,一般应小于孟塞尔彩度值的0.3。若观察面周围的墙壁和地面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应用符合上述要求的挡板将样品围起来,或者使用环境反射光,在观察面上产生的照度小于100lx

  观察反射样品时的背景应是无光泽的孟塞尔颜色N5/N7/3彩度值一般小于0.3,对于配色等要求较高的场合,彩度值应小于0.2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色品坐标和色差的计算方法

 

A2  光源与标准照明体色品偏差的计算

  设光源的色品坐标为ukvk,标准照明体的色品坐标为usvs,则色品偏差△C

  在CIE1931色度图上,ΔC对应于一个椭圆。观察透射样品用的光源的色品偏差应位于以x=0.3457y=0.3586为中心,以下面4

          x1=0.3590, y1=0.3796

          x2=0.3369, y2=0.3641

          x3=0.3324, y3=0.3376

          x4=0.3545, y4=0.3531

  为长轴和短轴的椭圆内(见图A1),或等价于满足下面的不等式:

  14.815x214.4407xy7.9309y25.0617x0.7041y1<0

  观察反射样品用光源的色品偏差应位于以x=0.3127y=0.3291为中心,以下面4

          x1=0.3245, y1=0.3481

          x2=0.3041, y2=0.3344

          x3=0.3001, y3=0.3101

          x4=0.3213, y4=0.3238

为长轴和短轴的椭圆内(见图A2),或等价于满足下面的不等式:

  16.0424x214.6904xy8.7109y25.1971x1.1464y1<0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标准照明体D50D65300nm830nm

5nm间隔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注: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印刷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瑞玲、刘浩学。

[时间:2006-03-15  作者:魏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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