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工伤保险新政

  此次只对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

  市劳动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对2008年度参加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工伤风险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据悉,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调整,将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更好地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说,今年,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浮动调整的范围是,参加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伤风险属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且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已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足额缴工伤保险费满三年的。这次调整时间自2008年1月1日起,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2004至2006年度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缴纳比率,及其工伤事故发生率确定的。调整共分四档,分别是下浮一档、保持原费率不变、上浮一档和上浮两档。这次费率浮动后确认的新费率,最高达到原费率标准的150%,最低可降至原费率标准的80%。调整后,对前几年工伤事故发生较多,工伤费用支出较多的企业,其缴费费率适当进行了上浮,反之,则下调其缴费费率。

  据了解,行业风险一类单位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行业风险二类单位包括,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察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行业风险三类单位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能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时间:2008-04-09  作者:刘芳滨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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