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平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在2008年4月初,由印刷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
本《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初、中、高级和技师、高级技师,每个等级都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2月29日起执行。
本《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平版印刷工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提高平版印刷工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平版印刷技术的发展。
[时间:2008-04-01 来源: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