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谈企业转型适应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在今年的两会上,劳动合同法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他们认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在于“既不让工人吃亏,也不让企业吃亏”。

  从低价格竞争,到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竞争――

  劳动合同法出台顺应了时代需要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当体现在产品质量档次、管理现代化程度上。”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华泰集团董事长李建华说。

  李建华认为,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加快企业发展,必须尽快转变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率上来。“要靠信誉、科学管理、提升效率来获得利润。”他认为,目前条件下,企业应从三方面做出调整:一是强化内部挖潜,提高生产效率;二是把关堵漏,节省成本开支;三是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顺应了时代的需要。”河北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义芳代表说,“劳动合同法好比一架天平,把劳动者和企业放在天平两端,两者分量一般重。以前我们的劳模就是讲苦干,牺牲自己的时间,无私奉献,不计报酬,不过也没有企业给补偿,仿佛都是应当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了,企业应该给予劳模应得的物质奖励。”

  “以前重视生产,现在重视人,企业不能再以压低劳动成本去发展。”湖北省武汉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公司王静代表说,“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是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调节到更加和谐的关系上,企业应当更加重视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既保护员工,也保护企业――

  劳动合同法为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培育基础

  劳动合同法出台,一方面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从表面上看,企业可能面临比较严峻的考验,但从更深层次上分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有利于员工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川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江善明代表说:“有一种舆论认为,劳动合同法过于保护员工了,其实,劳动合同法让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都踏实。只要依法行事,法律对合法的行为都给予保护。”

  “如果企业抱着‘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的心态来看待这些规定,那肯定是不成的。”江西汇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陈年代代表说,单从文字理解上来说,有些条款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支出,但这些增加的支出有些本就是法律规定劳动者应有的权益,这是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同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并不是对立的。

  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

  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需要积极引导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应该仅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来考虑,而应该综合经济、社会多种因素统筹谋划。”四川宏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沧龙代表说,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考虑,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配套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件好事。”王静代表说,“这是维护我们利益的法律,可是很多工人对具体内容不清楚,也看不懂太专业的东西。”王静建议国家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媒体的政策解读应更加通俗翔实,“让大家都对这个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一清二楚。”

  “法律既然已经出台,企业就要积极去面对。我们现在十分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进行法律解释和规范,来引导企业更好地执行劳动合同法,让社会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童国华代表说。

[时间:2008-03-12  作者:杜海涛 崔 鹏 陆娅楠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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