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胶印轮转油墨(黑)
QB/T 1865-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轮转油墨(黑)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2 引用标准

  ZBA17005 印刷油墨产品分类、命名和型号

  GB/T14624.1 油墨颜色检验方法

  GB/T 14624.2 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

  QB559 油墨细度检验方法

  GB/T14624.3 油墨流动度检验方法

  GB/T14624.5 油墨粘性检验方法

  QB577 油墨特性线斜率、截距、流动值(扩展直径)检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按印刷机的类型分为高速、中速、低速三种,其型号应符合ZBA17005的要求,见表1、表2。

  4 技术要求

  4.1 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型 号产 品 名 称指      标
颜色着色力%细度μm 流动度mm
P03801高速胶印轮转黑墨近似标样95~110≤2040~50
P03802 中速胶印轮转黑墨35~45
P03803低速胶印轮转黑墨30~40


  4.2 产品各项性能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型 号产 品 名 称指      标
粘性流动值mm
P03801高速胶印轮转黑墨2.5~5.544~56
P03802 中速胶印轮转黑墨3.0~6.536~48
P03803低速胶印轮转黑墨4.0~8.032~44


  5 试验方法

  5.1 颜色按GB/T14624.1 进行检验

  5.2 着色力按GB/T14624.2 进行检验

  5.3 细度按QB559 进行检验。

  5.4 流动度按GB/T14624.3 进行检验。

  5.5 粘性按GB/T14624.5 进行检验。

  5.6 流动值按QB577 进行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方可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为颜色、细度、流动性、着色力。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为粘性和流动值。

  6.3 同一类别、同期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n/2)1/2[其中,n是每批产品的桶(罐)总数],每桶(罐)取样不少于20g,并注意样品的清洁和密封。

  6.4 检验结果若有不合格项目,则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 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胶印轮转油墨用铁桶包装。

  7.2 包装铁桶表面应附有商标、生产厂名、型号、产品标准号、重量、批号、出厂日期及不得倒置等标志。

  7.3 产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通风,防止受潮,远离火源。

  7.4 产品在运输及搬动中,不得抛、摔、碰撞,以防包装破损,油墨溢出。

  7.5 产品可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运输。

  7.6 产品在符合7.3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两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油墨公司、太原油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庆杰 李汝俊。

[时间:2001-04-28  作者:印刷质量与标准化  来源:印刷质量与标准化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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