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举办卷烟包装标识培训班

  2月27日至2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举办卷烟包装标识培训班,此举旨在积极推进《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以下简称《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落到实处。

  本次培训班采取了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局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开班仪式并就推进中国履约工作和《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局办公室新闻联络处负责人介绍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特别是关于包装标识调整的有关情况,以及《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形成过程。国家局质检中心专家对《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

  在分组讨论过程中,学员围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要求,认真分析了调整卷烟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建议。国家局科技教育司技术监督处负责人就学员在讨论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国家局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行业卷烟工业企业的50多名学员参加培训。

  2007年11月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08-03-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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