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出台《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就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推进政务公开等作出详细规定。

  记者获悉,总署党组就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通过了该《办法》,要求各司(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节奏、有艺术、有组织地开展总署的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办法》对总署各司(局)以及各直属单位以新闻出版总署名义进行的新闻宣传工作作出规定,要求新闻出版工作的宣传坚持全面、准确、主动、及时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宣传有关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传播报道展示新闻出版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推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新闻出版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办法》规定了总署新闻宣传主要方式、宣传内容、指导机构、工作机构。总署设立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署长任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总署新闻宣传工作,总署办公厅综合信息处是总署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根据《办法》,总署将编发实施年度、季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办法》还对总署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新闻的主要方式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司(局)充分利用新闻出版总署政府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要善于利用其他新闻出版行业媒体及其他主流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要树立新闻宣传意识,重视宣传报道,对新闻记者采访,要热情接待,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据总署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介绍,出台《办法》是总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宣传有关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传播报道展示新闻出版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进一步改进总署领导和会议宣传报道,努力为新闻出版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的具体举措,必将对加强和规范总署的新闻宣传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时间:2008-02-02  作者:卓宏勇  来源:新闻出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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