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工资该不该透明

  新年伊始,新的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对印刷行业的个人和企业都有一定的触动。我个人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主导思想好,但做法上如果没有一定辅助措施的推进,实施后的结果与本意可能会有差距。比如在职工工资是否透明的问题上,就应该及时推进对职工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个人收入是否该透明?很多海外企业家认为,企业要体现职工的民主平等权益,引导企业内部的良性竞争,从而将职工的工资透明化,激发职工的最大潜能;而多数国内企业中,职工工资是不公开的。

  事情总是有两面性,从政府层面看,国家在倡导职工工资的透明,要求所有的国有企业要管理得力,保证职工工资的不断上升,每年以不同的增幅上涨,这些无疑是为广大的基层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而从职工的层面来看,有的问题就不同了。比如,有的老国企里,新进入厂的职工工资与退休职工的工资差不多,他可能就要想了:“我天天在这干着活儿,和没干活的拿一样多,那我还不如出工不出力,在这儿混下去呢……”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在上海,63.7%的市民收入低于上海市的平均工资线,在北京也有60%的人群低于北京市的平均工资线。出现这样的现象,职工就会感觉不平衡,有抱怨,由此造成企业生产的不稳定。但很少人会去自问:“为什么我拿到的工资会比别人少?”

  那到底该不该透明呢?其实,关键看职工是否具有良性竞争的意识和必要的社会责任感。职工没有主观意识去提高自己的收入,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感,这与企业所做的素质培养和德育教育有直接的关系。

  一般而言,中国的企业多注重职工队伍的人员建设,但经常忽略职工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作为一名合法企业的正式职工,不仅仅要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还要有团队意识;对企业负责,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对社会负责,明确自己的社会角色。由于在这方面教育得少,宣传得少,直接导致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抱怨增多,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生产力。

  如果企业忽视了职工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职工更多的是期望所得,而不是付出,工资透明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我建议,印刷企业在实行职工工资透明的决策之前,首先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工作。

(作者系上海中华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

[时间:2008-01-22  作者:潘晓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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