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给印刷企业带来了什么

  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这个日子可能对每个企业都将有不同的意义。日前华为的“辞职门”事件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是这并不意味这,这场弥漫整个中国的硝烟就会如此快的散去。那么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我们的印刷业、印机业、包装业等等和印包相关的企业都有哪些影响呢?

  那么我们要看这部法律对企业的影响就要了解这部《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在何处?!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一个管理者首先也是劳动者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讲也是尊重管理者和保护管理者。因为每个人都是劳动者,在印刷厂里上到董事长、厂长、总经理无论是谁都首先是个劳动者其次才是个管理者,下到工人更是保护了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新的劳动法对我们的印刷企业有哪些影响?首先以前的劳动法制度不健全,跟不上时代,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执法不严,在劳动执法方面对违法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新的《劳动合同法》把维权武器交到了职工的手里,且规定的很详细,执法部门没有过多的操作空间,是基本上体现了以法治人的有利武器,特别是对于印刷企业经常性的加班而没有加班费、对印刷厂的工人无劳动合同等等普遍存在的现象可以得到有效的制约。因为如果印刷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那么他们可能要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付出高额的经济补偿。这第一把火可谓对印包企业烧的疼痛难耐。 

  其次以前许多私企老板对员工的去留有很大的掌控权。“老板”一个不高兴或则遇到淡季老板一句话你就被“炒鱿鱼”了这种情况在印包企业不在少数,可是如今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老板恐怕就不能用“炒人”来管人了,假设一个老员工一年一签到第三年就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使很多印包企业面临管理的难题。而对于员工就犹如有了一个保护伞,当然这个保护伞不会是那种完全的保护。这样我们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印刷企业会不会到第三年就不和劳动者签定合同,而是解除合同以保障其管理的权威性?!也许是作者杞人忧天,但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如果是这样员工的工作反而更是得不到了保障。可是如果企业为了留住人才而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同时也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防止了人才的流失。而且笔者认为有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最大的益处就是对于以前那种混日子的人可以说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而对于一个勤勤恳恳真正的人才则是一把保护的利器,因此可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把双刃剑。在印包企业一个好的业务员,一个好的机长是每个管理者都梦寐以求的,现在这把双刃剑悬在工人和企业的头上可以说变相的促进了印刷业的发展,因为每个人都要做好才可以拿下这个铁饭碗。这样对于印包企业来说能出更多的精品。 

  最后就是对企业来说最大的困难可能就是——印刷企业恐怕不能在辞退员工的时候来个“一刀两断”了。因为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当企业要辞退员工的时候,员工有说“不”的权利,企业会面临炒人很难、代价很高。因此有人把劳动合同法比喻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物权法”认为法律实施后,有可能出现“最牛钉子户”。要知道在此之前特别是在印刷厂,厂长大笔一挥员工就和这个企业说“拜拜”了。没有任何的反对权利,唯一的权利恐怕就是可以带走自己的东西了吧。甚至有些老板连笔都懒得挥动下,动动嘴巴或挥挥手就和员工“Say good bye”了。现在员工终于可以站直了,挺起了胸膛,硬起了腰杆对着老板说“No!”以前老板和员工可能给人的感觉永远是上下级、管理者高高在上而员工永远是趴在下面的。

  可是现在给人的感觉是平等的,以为他们都是劳动者,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实质精神。对于印包企业的老板以前的那种强势恐怕要一去不复返了。他们不能再盛气凌人的压榨下面的工人了。可以说心的《劳动合同法》是人性化的体现。 

  新的《劳动合同法》在鼓励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平等保护,企业也是受益者。因为对于管理已经比较规范的中、大型企业来说,基本已经完全符合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健全的制度不需要作太大的调整,反而是对于那些问题比较多的小企业,特别是作坊式的工厂来说,以前的管理已经完全行不通了。随之而来的势必是一场印包业的整合趋势,新一轮的风暴即将来临,谁能乘风破浪,迎风而上,谁又会激流勇退是每个印包企业即将面临的重大抉择。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健全,对于印刷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改革更是一个机遇。也许明天起来的我们的阳光依旧灿烂,可是后天我们的阳光也许会更加美好!

[时间:2007-12-04  作者:佚名  来源: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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