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评为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陈漱渝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印刷‘黄金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我署下一步仍将高度关注此类图书,防止死灰复燃。谢谢您对新闻出版工作的支持。”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给陈漱渝等12名政协委员的答复。

  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共收到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41件(其中主办31件、会办10件),均已全部办结。由于办理政协提案成效显著,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被评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先进承办单位。

  “政协委员的提案涉及面广,专业性、针对性强,均为新闻出版行业的重要问题,有着很高的参政议政水平。例如董经纬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书屋建设的提案,敬一丹委员提出的整治音像制品网络盗播盗版的提案,都与总署目前重点工作密切相关。”总署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41件提案中,涉及图书出版的提案11件、报刊的6件、版权的6件、图书发行的4件、外事的4件、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的2件、涉及其它问题的提案共8件。提案基本覆盖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全部范围,不但在内容上富有针对性,而且在建议上富有可操作性。例如,本次政协交办的6件关于版权问题的提案中就涉及表演者权益、侵权者处罚、《著作权法》的修改、稿酬规定、版权贸易、古典名著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业性非常强,这对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署内各承办单位对每位委员的意见、建议都要抓好落实,并及时回复。现在,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形成一套党组明确要求、领导分工负责、司局认真办理、办公厅加强督办的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各承办司(局)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办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同时还设立一位督查员,负责本部门政协办理工作的联系和督促工作。没有按时按质完成答复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进行通报。为确保政协提案答复质量,总署还制定了答复文件的三级审核制:每一件答复件要经主办司(局)领导进行内容把关,办公厅领导进行全面核准,最后报请署分管领导审定。各承办司局办理前制订办理方案,办理过程中通过与委员座谈、电话联系的方式听取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提案内容有的放矢,促进解决问题。

  目前,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已经在新闻出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建议很快得到采纳。例如,今年赵光华等9位委员提出在《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中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项目,新闻出版总署在接到提案后立即对其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决定自2007年起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身发布的有关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数据列入《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并逐步解决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和列示问题。对韩书力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尼泊尔涉藏图书市场中没有中国声音的提案,新闻出版总署也高度重视,于2007年6月4日至10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办了“中国图书展销会”。展销会重点突出“藏元素”和“当代中国”主题,共展出中国书刊3000多种,其中介绍西藏历史、文化、宗教、民俗、旅游和医药等方面的藏文出版物占到一半,展销活动进行到第三天所带出版物就全部脱销。

  “5年来,政协委员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我国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现实问题的解决和未来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当前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和新闻出版业的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我们热切希望委员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新闻出版事业。”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说。

[时间:2007-11-30  作者:卓宏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