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降低瓦楞纸箱强度标准值的探讨




  目前,人们对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瓦楞纸箱(以下简称瓦楞纸箱)的质量评价是众说纷纭:有的埋怨其质量不好,也有的认为其标准值定得太高了,还有的建议略去其性能检验项目中的一两项。那么,上述的说法是否有根据?建议是否可行?哪一种类商品包装瓦楞纸箱的性能指标可略可降?降值至多少为合适?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大量的试验结果作依据,而且还需要实际运输、储存、装卸等实践验证,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是个慎重而又严谨的问题。本文试想对上述问题冒昧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笔者为此统计并分析了近千批瓦楞纸箱测试记录,结果是瓦楞纸箱全部指标均达原商检行业标准SN/T0262要求的批次约占58%,因个别项目未达标而不合格的约占42%。在这些不合格项目中,外观占5%,耐破强度占6.6%,戳穿强度占9%,边压强度占27,粘合强度占52%,抗压力占0.4%,与国内有关报载的统计结果基本相似。由以上统计结果可见,不合要频率最高的是粘合强度,其次是边压强度。这两者正是目前美国、日本及台湾地区不作强制要求的项目。上述的纸箱不合格率中,食品类、电器类的包装各自所占比例约5~7%,而绝大部分是在鞋帽服装类,尤其是鞋箱,占80%以上。在人们对纸箱不合格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不大了解的情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少疑惑、误解及不同看法,因此,有必要把这些原因先作些浅析。



  一、原因  


  1.在客观方面:由于八十年代,我国的瓦楞纸箱生产刚刚起步,厂房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原辅材料质量不高,检验标准和管理措施等均没有相应跟上,部分生产企业之间不正当的业务竞争,相互压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瓦楞纸箱质量曾一度受到严重影响,加上运输工具和手段相对落后、野蛮装卸等原因,造成包装破损商品毁坏,每年给国家造成上百亿元的经济损失,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外贸信誉,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造成了瓦楞纸箱质量太差的印象。


  2.在主观方面:把一些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破损责任也全最咎于瓦楞纸箱。其一,凡是出了纸箱破裂、倒垛等殃及内装商品事故时,人们首先责怪的就是纸箱的质量差。笔者认为这种责怪有时是片面的,纸箱质量不好是造成上述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并不是说,破损的纸箱质量一定差。有些人员不重视和爱护包装,堆裁不当,野蛮装卸,即使再合格的纸箱也难以抵挡那些“不经意”的人为破坏或野蛮装卸。其二,相当一部分纸箱用户重产品轻包装,往往根据自己产品的销路、运输及内包装(鞋盒或内衬)情况,力图降低包装成本,降质限价订购,要求生产一般性纸箱,而纸箱生产企业为了争得业务,过于迁就客户要求。他们常说:“客户的要求就是标准”,根本不按标准生产,为求利润只好降低用纸定量和等级,其结果必然影响到纸箱质量。这些无疑也给人们产生瓦楞纸箱质量差的印象。


  3.要求必检项目过多,主项不突出。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对瓦楞纸箱的检验主要是参照和依据GB5033、5034及行业标准SN/T0262、0608、0714、0715、0717、0718、0720等,各标准对瓦楞纸箱的检验项目略有差异,但基本上要求是,除了要对其外观进行检验外98项轻缺陷,3项重缺陷),还要对其耐破,戳穿,边压,粘合强度及抗压力进行性能检验(堆码、垂直冲击跌落试验),SN/T0714中还要求做湿耐破试验。判定总则为“外观检验、性能检验及进行型式检均合格,则该检验批为合格;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这些要求对确保出口纸箱质量、减少出口商品残损、提高我国的外贸信誉是无可厚非的。但在执行上述标准中,不少人士也反映了标准某些规定的不合理问题,主要是:①不分所包装的商品类别(如食品、易碎品或鞋帽服装类)及内装物质量大小、价值高低,也不论什么纸箱、模型,均规定同一粘合强度标准值588N/m楞;②与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所要求的必检项目过多,针对性不强,主次不分,反而不利于纸箱质量的提高,有的甚至造成包装材料浪费及成本过高。


  4.粘合强度标准不够完善,直接影响纸箱合格率。影响瓦楞纸箱粘合强度的因素很多。除了粘合剂本身质量、用纸质量、纸张的含水率、裱合质量、检测方法外,还与测试结果的换算、评定有关。新国际GB/T6548-1998《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法》已代替了GB6548-86旧标准,旧标准的结果计算式出现左右单位不相符问题,即N/m=N/cm2。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人们通常按有关书籍或培训班上介绍的计算方法,即粘合强度A=F/(0.025X楞数),此式可简称为“单楞长度”计算法,其中A-粘合强度,N/m楞;F-试样被全部分离部分离时所需最大力的平均值),N;楞数-试样上的楞数。同一测试值在换算粘合强度值时,会因人们对楞数的取数不同而产生较大的差异,直接关系到对某批纸箱粘合强度合格与否的评判,现以规定的25mm×80mm试样为例,有的是取试样上完整的全部楞数,如A、C、B楞型,三者的楞数一般分别为8~9、10~11、12~13个,若某一批C楞型试样测的F平均值为160N,楞数取11个,经计算该试样粘合强度值为582N/m楞,其结果不合格;有的则取试样上实际被剥离的楞数,同一楞型,一般会比全楞数少2个,若F仍为160N,C楞型楞数取9个,则该值为711N/m楞,大大超过标准值。新标准的粘合强度计算式为:P=F/L,式中P-粘合强度,N/m;F与上述相同;L一试样长边的尺寸(L=0.0080m)。从新标准该式的单位上来看,似乎与人们采用的“单楞长度”计算法没有差异,只是少一“楞”字而已,但式中实际上所反映的含义完全不同,后者可简称为“面积”计算法,表面上虽表示长度为1m的试样上粘合强度,实际上内含试样宽度为25mm,若F=160N,不论什么楞型,其强度值均为2000N/m。从GB/T6544-1999《包装材料瓦楞纸板》5.2.2中看出,该标准仍规定“瓦楞纸板的粘合强度应不低于588N/m”,由此可以看出,尚无与新标准相对应的新合格值规定,此值显然是等于GB5034中规定的6kgf/楞10cm,而上述提到的强作为判定标准值?由于没有与新标准对应的粘合强度合格判定值,那么,新标准的计算结果只能在相同楞型纸板下比较其值的大小,失去作为判定依据的作用。有些实验室虽然注明按GB/T6548-1998新标准测试并计算结果,但报告单上却无法列上该项标准值,人们也无法判定该批瓦楞纸板粘合强度是否合格。此外,两种计算法均忽视了不同强度高低与不同楞型的粘合线宽窄有关,由此更说明了规定同一标准值的不合理性。因此,当前在瓦楞纸板粘合强度计算上,可以说是处于名有标准实无可依的情况。


  




图1 抗压力与粘合强度的关系



  二、测试结果分析


  1.粘合强度与抗压力、边压强度的关系。测试的样品(10批)为同一生产厂、同一原材料、同一用纸定量等级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瓦楞纸箱,粘合剂用玉米淀粉,通过不同的水比、添加剂配制成不同强度的粘合剂,经测试后,把10批样品的粘合强度值与抗压力、耐破强度、截穿强度、边压强度各值的关系用曲线图表示(见附图),其结果如下:①粘合强度与抗压力的关系,经测试证明,抗压力作为反映瓦楞纸箱质量的综合指示,除了与用纸定量、等级、楞型、箱型、高度、印刷、钉距、水分等因素有关外,还受粘合强度的影响。由图1看出,抗压力在一定范围内是随粘合强度的高低而增加或减少的,当粘合强度增加到一定值后,抗压力会急趋于稳定,当粘合强度降低到一定值后,抗压力急剧下降。②粘合强度与边压强度的关系,从理论上讲,边压强度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反映瓦楞纸箱抗压力的大小,除了与面里用纸(包括芯纸、瓦楞纸)、楞型、纸板厚度有关外,还与粘合强度有关。由图2可以看出,粘合强度同边压强度的关系与粘合强度同抗压力的关系有相似特性。


  



图2 边压强度与粘合强度的关系



  2.粘合强度同耐破强度、截穿强度的关系。耐破强度与截穿强度两者都是用来衡量纸箱抵抗破裂能力的大小,所不同的是前者属于静态强度,后者是属于动态强度。用相同定量等级、楞型而粘合强度不同的纸板,经上述两性能检验,由图3、图4可以看出,尽管粘合强度变化很大,但耐破强度和截穿强度值却基本保持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由此可以看出,一旦纸箱的用纸确定后,上述两者的强度值就基本保持不变。


  经查阅有关资料及结合测试结果分析,即使改变了不同的材质、规格等条件,所变化的仅仅是具体测试值的大小,但其所反映的粘合强度与其它性能之间的相互关系特性是一致的。


  



图3 耐破强度与粘合强度的关系



  



图4 截穿强度与粘合强度的关系



  三、实际使用情况


  1.经过近十多年的努力,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有效措施,如对出口纸箱生产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分类管理考核及最低定量用纸限定等,把出口纸箱生产企业引上有序的竞争机制,使大多数企业朝着“生产上规模,工艺上等级,管理上水平,质量上档次”的目标迈进。生产工艺不断改进,设备不断更新,由单机生产到单面机、双面机、自动生产线生产,使出口纸箱的外观、性能指标即整体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


  2.随着运输条件的改善,运输流通手段逐渐现代化,人工搬运装卸方式逐步被专用机械化作业所代替,板车散装运输被大挂车和集装箱运输所代替,尤其是“门到门”的集装箱运输,加上路况的改善,使出口纸箱的破损率大大降低,因纸箱质量导致的商品毁损事故逐年下降。我省连续十几年未出现因出口纸箱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索赔案件。


  3.瓦楞纸箱不同于一般商品,其加工工艺、材质、类型、结构、规格各异,报检批次多数量大,仅莆田检验检疫每年接受的瓦楞纸箱报检就达5000批次以上,按分类管理规定,对一类管理企业,年抽检出口批次的10%~30%,二类管理企业为30%~50%,其余的检验由检验检疫机构认可检验员实施认可检验,三类管理企业为批批检验。显然要完全达到上述要求,无论是检验我的人手,还是检验时间、出证周期上都有很大的困难,且对利润不高的纸箱生产企业要承担每月数十批的检验费用也是一大难题。因此,以往每年经性能检验的纸箱批次约占总报检批量的3~5%,绝大部分纸箱只能通过检验机构的现场外观检验以及凭认可检验员签字的厂检合单放行。除了少数规模较大的纸箱生产企业配备有两三种性能检测仪器外,大多数此企业只有简易检测仪器,能检测粘合强度项目的厂家极少。笔者经过数年对耐破强度、截穿强度、抗压力合格,而粘合强度值在470~588N/m楞范围未达标的瓦楞纸箱进行跟踪了解,到许多纸箱用户的仓库、码头时行实地查验,发现上述纸箱与粘合强度大于标准值的,在正常运输条件及实际使用情况下,两者没有明显差别。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鞋帽服装类,尤其是鞋箱及“门对门”集装箱运输的瓦楞纸箱,在保证纸箱用纸定量等级,以及耐破强度,截穿强度、抗压力达标的前提下,可把粘合强度值降到470N/m楞,那么,瓦楞纸箱的总体合格率就可达80%左右。也可把此项作为抽查项,但这并不意味粘合强度对瓦楞纸箱毫无作用,作为纸箱生产厂,粘合强度仍是纸箱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不可忽视。影响瓦楞纸箱质量的环节较多,牵涉到许多部门,一方面纸箱生产厂要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按ISO9000系列组织、管理和生产,并争取通过该系列认证;另一方面需要有关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大检验和监管力度,抓住主要矛盾,从用纸及辅助材料源头抓起。工商、税务、物价、行业协会等部门在协调纸箱价格,稳定市场,制止企业之间尤其是跨地区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还应借鉴国外一些先进做法,建议在瓦楞纸箱上,针对内装物的特性,实事求是印上主要项目的质量保证章。纸箱生产企业一旦印上了保证章,它本身就成为一张“质量合同”和“出厂合格证书”,对抽查检验未达保证章上承诺的,按有关《合同法》中违约责任进行处置,这样既可以保证瓦楞纸箱质量,又可以避免部分瓦楞纸箱因标准要求过高而造成浪费,还可以使其质量指标与市场价格和实际要求相适应。



  (作者单位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时间:2001-03-14  作者:胡文堂  来源:中国包装工业2000-10]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