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包装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加入WTO以来,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壁垒,而绿色包装制度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成为有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的重要政策措施。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2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达不到包装要求而受影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包装不符合绿色要求造成的。因此,为了跨越绿色包装壁垒,适应全球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必要了解外国有关包装方面的法规和限制性措施,改善我国出口产品的包装,促进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

  一、绿色包装壁垒的含义

  绿色包装制度是指发达国家制定了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方面的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或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绿色包装制度可以有效解决环境问题,是实现包装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途径,符合世界环保潮流,但这种制度也常被一些国家作为是否准予进口的标准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成为绿色包装壁垒。绿色包装壁垒以其外在的合理性和内在的隐蔽性,成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贸易壁垒。

  二、我国产品出口所面临的主要包装法规

  各国根据自己的需要出台了不同的包装法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包装材料的规定

  发达国家对包装材料的要求正在向节能低耗、防污染、防病虫害、高功能方向发展,可回收利用的生态包装材料是各国研制开发的重点。例如意大利从1991年就开始禁止在其境内使用不能降解的某些塑料杂品袋;德国政府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只准使用聚乙烯PE或聚酯肿类可回收使用的包装材料;美国、新西兰、菲律宾等国禁止使用稻草做包装材料;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要求木制包装必须经过熏蒸、防腐等处理才能入境,否则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2.对包装标志、标识的规定

  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对外国产品的进口设置障碍,它一再重申产品包装须有环境标志,对食品包装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比如欧盟要求各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对零售的鱼类和水产品包装上加注品种、产地和捕捞区域等说明标识,并要求在说明标识上标明鱼类和水产品是远洋还是内河捕捞产品,或者人工养殖产品和加工产品,如果是远洋捕捞产品,还须标明捕捞海域。对于加工食品,法国法律则规定必须在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用法文印刷准确的产品说明书。欧盟对纺织品等的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在欧盟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为OKO–Tex Standard 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纺织品市场的通行证。cE标志则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

  3.对包装再循环或再利用的规定

  为了促进包装物的再循环、再利用,很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德国在1995年7月规定,包装回收法定定额为8o% ,并要求这个总量的80% 一9o%必须再循环处理。同时规定运输包装要100% 回收,销售包装按“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由生产者、销售者负责回收再利用。丹麦政府则于1997年通过法令,禁止使用易拉罐包装饮料,规定啤酒和非酒精饮料必须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进口不可重复使用包装的饮料必须交纳包装押金,保证包装的回收利用。英国规定从2000年起,实现对6o%的工业包装物和35%的家用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4.对产品生产企业征收产品包装税(费)的规定

  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征税费;若产品包装部分使用了可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费;若产品包装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的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费。如美国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对使用不可再装容器的产品加征O.02美分的税。

  三、绿色包装制度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

  发达国家建立起的绿色包装制度有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及人体的健康,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但某些苛刻的包装要求和我国标准之间的差距也给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贸易出口量下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首先,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El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El。其次,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都对动植物检疫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规定对一些天然材料生产的包装物要进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以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人。我国不注重上述要求,从而影响有关产品的出El。另外我国的机电产品,如收音机、电视机、灯具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自1996年起,欧盟各国海关开始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这使我国机电产品出El增加了难度。

  2.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

  由于采用先进技术并受到企业生产规模的限制等原因,绿色包装产品往往比传统的包装产品成本高,因此在与传统包装产品竞争时,不具备价格优势。这直接导致了绿色包装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绿色包装的信心。

  3.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在资金、技术及生产者的环保意识等方面都和发达国家有相当的距离,当我们的包装达不到别国标准时,或为达到标准使成本增加到无利可图时,面临的将是退出市场。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规定对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从而使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之外。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产品种类较少,所以使得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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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我国产品遭遇绿色包装壁垒的原因

  1.绿色包装概念模糊

  绿色包装往往被片面地理解为包装产品的绿化,错误地将使用易降解材料制成的包装产品视为绿色包装,而不问包装产品的生产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也不问包装产品在使用后是否能再利用。

  2.信息严重缺乏

  我国许多企业对国际市场或出口目的地市场的信息严重欠缺,对进口国包装物料、包装标准以及包装规格方面的要求了解有限,造成出口产品的包装不能迎合目标市场的要求。

  3.我国某些产品包装本身技术落后

  新鲜水果、蔬菜、肉类、花卉是我国出El产品中的大宗产品,但出El运输包装多用传统纸箱,没有』 泛使用高密度聚乙烯透气性好的运输箱、周转箱,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而且运输过程中腐烂和损耗率惊人。

  五、检验检疫部门对于我国企业跨越绿色包装壁垒的对策

  1.政府行为方面

  (1)我国政府首先要加强对主要发达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制定绿色包装法规,与国际接轨,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水平方面的差距。

  (2)建立一套能限制垃圾包装的生产和消费的约束机制。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向生产者和使用者开征税项,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加强环保教育,增强国民的绿色经济意识。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公共设施对人们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从而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从生产源头杜绝包装污染。

  (4)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积极开展认证工作,加强国际间的相互认证工作,向 业宣传IS014000制度,并鼓励企业申请IS014000认证。

  (5)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充分保护本国利益。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有关环境与贸易关系的讨论和谈判,参与国际环境与贸易规则的制定;要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防止贸易限制的扭曲,避免贸易争端,冲破绿色贸易壁垒。

  2.企业行为方面

  (1)在中小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提高企业绿色意识,使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积极取得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使更多的出口商品超越”绿色壁垒”,获得产品出口的国际通行证。

  (3)企业要实行清洁生产,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原材料的选择和产品的加工制造、流通使用直至回收利用或废弃处理中去,形成一个完善的无污染、无公害的环境管理体系,从而确保包装的清洁和无污染,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避开贸易中绿色壁垒。

  (4)注意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在保证满足包装的各项功能条件下,要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不搞过度包装。加强研究制造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技术和设备,以加快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工作,提高回收再利用率。

[时间:2007-08-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机电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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