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新闻单位违规刊发虚假新闻,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向社会公布虚假新闻举报电话:010-65212787,010-65212824。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新闻单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基层单位和群众如发现报纸、期刊刊发虚假新闻的问题,可向报刊出版单位直接反映,也可通过中国记者网进行网上举报;还可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举报。
新闻出版总署重申,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新闻记者在采访时必须出示新闻记者证,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不得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或扭曲新闻事实,杜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
[时间:2007-08-01 作者:未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