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条例限制进口印刷产品

  印度尼西亚政府规定,所有出口到印尼的印刷产品,包括书籍、产品宣传资料、期刊、报纸、小册子、海报等,在进口清关前应向印尼检察院进行申报,获得进口许可后,海关才可予以清关放行。出口到印尼的印刷产品重量若超过10公斤,须向印尼检察院做进口申报,获得同意后才可清关;重量低于10公斤的印刷品可直接申请清关,但印尼检察院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时间:2007-07-26  作者:未知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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