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一印刷厂负责人涉嫌贪污60万公款被公诉

  近日,涉嫌贪污60万余元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固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受固原市某事业单位聘用,担任该单位所属的印刷厂负责人,并管理该单位的产品销售。2005年3月,刘某将该单位存放于专门账户的10.5万元 产品销售收入从银行提出据为己有。此后至2006年8月,刘某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归还虚假借款等手段将60余万元公款和印刷厂国有资金陆续转到个人名下。在审计机关对其账目进行审计和调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为掩盖其犯罪事实,竟将该单位印刷厂部分会计资料隐匿,拒不提供。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经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贪污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对其以贪污罪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时间:2007-07-13  作者:未知  来源:法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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