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出版界有一个惯例:如果一本书断版了,作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该书的出版商提出收回版权,作者可重新寻找出版商,再版该书。但是,近日美国出版巨头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把它打破了。
据报道,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在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中新添加一条:在出版合同的授权期内,如果该书的电子版还存在于出版商的数据库里,不论该书是否还在付印,出版商有权继续保留该书的版权,不再因有纸质图书才可以继续保留该书版权。西蒙·舒斯特认为,他们确立此一条款的理由在于:此举将为预估销售量小的图书找到一种替代方式——按需印刷,以保证继续出版流通。有媒体对此评论认为,新合约将使出版商有权在图书断版的同时,以电子库存为由阻止作者将该书交由其他出版社出版。
此项合同一出,引发多方争议,让业界以一种复杂的心情来迎接数字出版对传统出版的改变。也许,像过往一样,一个新的出版时代就在争议声中登场。
出版商 延展图书销售平台
据报道,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表示,新的合同条款将延续图书销售;而且,此举也是基于数字化时代出版方式多样性而设。西蒙·舒斯特认为,一些处于断版边缘、预估销售量只有几百本的图书,出版商不可能大量再版,但是可以找到一种替代方法——比如按需印刷,以尽快继续出版。“随着数字出版时代的来临,各种新的出版方式不断涌现。图书消费者将逐渐习惯于这些新的购买方式。而在数字时代之前,这样的书几乎没有机会与读者见面”。
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在新合同声明中说:“我们正在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按需印刷技术的到来。从此,作者和出版商都能够保住图书的版权而使书继续在市场上销售,这可能是以前很多作家不可能有的机会。”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发言人亚当·咯斯伯格表示,出版商的确应该接受科技的进步,因为这使得出版商更容易为读者订购图书服务。“从长远来看,这是使作者作品能够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保持继续销售的最好方法。”亚当·咯斯伯格说。
作者 新技术不能用来限定权利
美国成立最长、也是最大的作家组织——作者会馆(Authors Guild)认为,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这项新合同对作者很不公平,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警告其成员不要误入西蒙·舒斯特联合公司的合约陷阱。
作者会馆总裁保罗·艾肯说:“如果一本书只是以按需印刷的方式销售,那么这就意味着出版商不会花很多时间很大精力去为该书做促销。我们并不反对新技术,只是反对新科技被用来限定作者的权利。”艾肯表示,作者往往需要获得已经断版的图书的版权,因为作者可以再找其他出版商再版该书,这样可以为这本书带来新的活力,同时也让作者和其他出版商获利。
美国作家联盟和作者会馆也发出反对声音。其负责人科尔比在一项声明中认为,“原则上讲,只有当出版商继续为图书大幅度投资时,出版商才能保留该书的版权。显然,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是违反了这个原则。对出版商来说,按需印刷使得他们不需要多大投资便能获利。既然不打算为图书投入大的投资,就不能以此为借口占有版权,而应使权利回归作者,否则对作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和作者处于相同位置的文学代理商代表大卫·布莱克说:“如果一本书仅通过按需印刷才能继续保持出版状态,“那么,该书在出版商手下将只有很小的销售空间。如果作者要回版权交由其他出版商手中出版,这比仅以按需印刷形式出版更具活力。那么,作者为什么不抓住这样的机会呢?”
媒体 合同应与时俱进
就在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新合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时,英国书业记者尼古拉斯·克里在其博客上,客观地分析了出版公司和作者各自不同的立场。
尼古拉斯·克里写道,“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修改合同有自己的道理。如果预计销量只有几百本,出版商不会乐意重印;但是作者或许想得到这些销售额,便会想办法找到变通存储方法,以便将来能随用随拿。而一旦读者习惯了新的发行方式,这种图书便能找到买家。但在数字化时代之前,这些销量小的书是少有人问津的。”
当然,尼古拉斯·克里也认为,“如果出版商没有做出任何努力来推广或销售图书,那么作者和文学代理人就一定要坚持认定该合同无效“。但是他号召大家与时俱进,“因为出版业在变,所以出版合同会变。但关键问题是怎么变?”尼古拉斯·克里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版也在逐渐进入数字化时代。其中,按需印刷可使出版商库存不断减少。所以,西蒙·舒斯特联合出版公司会在新的出版合同中规定,一本书的最低销量还包括通过按需印刷销售的数量,这就消除或者降低了断版的下限。实际上,这意味着不论这本书销售多少本,只要有一个消费者通过按需印刷来订购该书,那么就认为这本书还在付印。换句话说,伴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宣称图书因为电子版仍然在出版商的数据库中,而表示图书仍然在“付印”的合同条款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对很多选题来说,数字出版物将是首选的出版方式。
[时间:2007-07-06 作者:彭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