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图〔1997〕12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出版社主管单位),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各有关出版社:
为加强对图书质量的管理,切实提高出版社和主管部门对图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图书出版整体水平的提高,我署决定今年对工具类图书进行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组织落实
这次图书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图书的编校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全国各有关出版社从1993年至1996年新版的工具类图书(以版权页为准;包括各类字典、词典、专科词典、百科全书。)
检查工作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有关出版社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检查的阶段和方法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普查:地方和北京地区各部委主管的有关出版社,将1993年至1996年新版的工具类图书出版目录,报给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原则上要检查1993年至1996年新版的全部工具类图书,每种书检查不得少于10万字(辞书、百科全书专业出版社被检查的图书,不得少于1993年至1996年每年新版工具类图书的50%);组织由思想作风端正、经验丰富的校对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按照我署今年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进行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上报新闻出版署。
第二阶段为抽查:普查阶段结束后,由新闻出版署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逾期不作检查、没有报送检查报告的出版社。
三、时间安排
1997年5月31日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北京地区有关部委(出版社的主管单位)完成对出版社的普查;6月底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到新闻出版署。
7月,新闻出版署进行抽查。
四、关于上报“图书编校质量检查报告”的要求
1、按照本通知所附的“图书编校质量检查记录表”的格式,上报每种被检查的图书的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全书版面字数、检查字数、出错数、差错率(万分之几)、质量等级和审读员的姓名等。
2、检查结果的综合统计:列表说明应检查图书的品种数、被检查的图书品种数;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图书各几种,各占被查图书总数的百分之几。
3、典型事例及差错原因分析。
4、拟对优质图书的表扬和对不合格图书采取处罚的措施。
5、今后提高图书质量的措施。
五、检查工作的经费问题
普查阶段的费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地区有关出版社的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抽查阶段的费用,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决。凡经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图书,其检查审读的费用,以实际检查字数,按正常校对费的标准,由被检查图书的出版社支付。
这次对工具类图书进行质量检查,是提高全国图书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希望各出版社的主管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结束后,我署将总结和通报检查结果。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日
[时间:2001-02-07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