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7月起全面检查期刊出版形式

  期刊版权页记录的各个项目应完整;一个刊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新闻出版总署今年7月起将对我国9000多种期刊的出版形式进行全面检查。

  为使此次检查具有良好的操作性,使期刊出版单位更加明确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于期刊出版形式的具体要求,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了《期刊出版形式规范》,新闻出版总署将依照该规范对我国期刊出版形式进行全面检查。

  据了解,《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对我国期刊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期刊条码、期刊名称、期刊主要责任单位(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发行单位、期刊出版标识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时间:2007-05-14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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