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同意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可参照成本定价》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

  为了解决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出书难的问题,缓解出版这类图书造成亏损的经济压力,我署已批复中国科学院,《同意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可参照成本定价》。经商国家物价局同意,现将此批复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最近田纪云副总理在我署党组给中央的一个报告上批示:“对科学学术著作价格似应采取放开的政策,不宜采取补贴的办法,个别著作销量少,亏损较多的,可给予适当补贴。”各出版社在确定印数较少的学术和专业著作价格时,既要核算成本,参照成本定价,又要考虑读者的承受能力,适当把握书价上调的幅度。为避免书价上调幅度过大,对个别成本很高、销量少、亏损较多的学术和专业著作,可按财务隶属关系申请经费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中央一级出版社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书价的管理,注意掌握调价的范围和幅度,逐步放开,并要求所属出版社作好向读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新闻出版署同意印数在三千册以下的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可参照成本定价
中国科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部分科技图书进行价格改革试点的请示》悉经国家物价局同意,可按你院提出的定价原则执行。具体内容是:
  (一)学术研究专著;
  (二)科学研究资料;
  (三)最新学科介绍;
  (四)小学科的工具书;
  (五)著名科学家文集;
  (六)世界科学名著。
  上述几类图书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可参照成本定价,销售利润率一般不超过5%。

[时间:2001-02-06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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