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印刷广告宣传小报属非法出版物 分发将受查处

  很多市民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在路口等红灯时,有人往你手里塞一些广告宣传小报;打开订阅的书报时,发现其中夹杂有广告宣传单。据了解,这些宣传小报大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市民徐女士反映,两天前她到市区长平路一商城购物时,几名女子手拿一大叠印制精美的宣传册分发给过往者。徐女士也被塞了一份,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家医疗机构自办印发的广告册,里面除了养生、保健等几篇专栏文章外,大多是该医疗机构开展美容、减肥、无痛人流等的广告宣传。而市民杨先生也反映,他家的书报箱中常收到一些商家的购物指南等宣传单。徐女士等人认为,这些广告宣传单发给市民后大都被人弃于地上,影响了市容市貌。再者,那些分发传单者在交通要道上见人就塞,也潜在交通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宣传单的发布者予以处理。

  另据记者了解,这些在街头分发或在书报中夹送的宣传广告单大多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非法出版物,将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像宣传品如果是广告类的,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广告许可证;属内部资料的则应到新闻出版部门申办准印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出版印刷。

[时间:2007-03-12  作者:林子海 林鹏  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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