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邮购工作的意见


  开展邮购业务,是我们书店的光荣传统,在广大读者中享有较高的声誉。粉碎“四人帮”以来,随着国家大好形势的发展,读者邮购图书的需求不断增长,不少城市书店的邮购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受到读者热烈的欢迎和赞扬。但是,从形势要求来看,我们的工作还很不适应,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对邮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指导思想不够明确,邮购工作长期摆不到议事日程上来;有的地方把邮购的机构合并了,人员抽调去搞别的工作,或者过多地安置了老弱病的干部,使邮购工作处于停顿半停顿的状态;有的地方工作秩序较乱,人员没有明确分工,帐目不够清楚,或者让一个人统揽收款、复信、寄书等工作,不符合制度要求;有些邮购部门,服务态度简单生硬,工作方法不够灵活,不看自己有无存货,盲目限制图书“外流” ,把本来可以满足的需要也挡回去了。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货源没有保证,因而满足率比较低。

  为了改变以上这种状况,适应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提高邮购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现提出改进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国幅员辽阔,书店网点少,不少边远偏僻地方,根本没有书店,供应达不到。一般县城和集镇,虽有书店或供销社卖书,但经营图书品种比较少,买书也很不方便。为弥补书店网点不足,方便在当地书店买不到所需图书的读者购书,开展邮购工作,在政治上有重要意义。各级书店,特别是领导同志,应该明确认识,邮购工作是书店为读者服务的一种很好的形式,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各省、市、自治区书店要抓这项工作,加强对邮购工作的领导。要注意对邮购工作人员的培养,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地搞一些培训工作。
  二、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各直辖市、省会所在地、自治区首府书店,都要设立邮购部,开展邮购业务。京沪两地邮购部是整个书店邮购工作的重点,对开展邮购业务负有重要责任,特别要注意加强领导,充实人员,适应客观要求,真正把这项工作加强起来。其他28个城市书店的邮购部,也应该健全机构,按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配备人员。为了保证邮购工作质量,人员要做到相对稳定。邮购部单独设立或附设在门市部,可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30个城市以外的城市书店,在人员力量和图书货源上具备了条件,也可以设立邮购部办理邮购业务。未设置邮购部门的书店,读者来信来款要求购书,应热情对待,尽可能予以解决。
  三、货源要有一定保证。邮购图书的特点是品种分散、数量零星。除少数畅销品种外,邮购部门一般不必单独备货,所需图书可在本市的各门市部选配。门市部的同志,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把为邮购部提供货源,作为一项任务承担起来,积极予以支持;对于省版图书(包括租型书)中比较紧张的品种,省级店对于省会所在地书店的邮购需要,应在分配数字时予以照顾;全国性的畅销品种,京沪两所应对京、沪两市邮购部门分别给以支持和照顾。
  四、建立一套健全的对外和对内的规章制度。对读者的做法,全国要统一。总店在与部分省、市、自治区书店商量后,重新制定了《邮购简章》(以下称《简章》)。《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各级书店都要严格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有须修改补充之处,请随时告知总店。《简章》对供应图书的范围和对象,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执行的时候要注意灵活性。为了加强邮购部门的经济核算,合理负担邮寄费,《简章》规定:读者邮购图书,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个人购书由书店负担,单位购书由购书单位负担。不收个人读者的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是由于图书是宣传教育的工具,我们服务的主要对象又是边远地区的读者,同时又是为了保持解放区书店和解放前革命书店的好传统。不收个人读者平寄邮费,不应影响邮购工作人员的奖金。单位购书的平寄邮费和普通包装费,为便于计算,一律按书价10%收费。在书店内部,要健全邮购工作的制度,明确职责。从收信、收款、记卡、配书、复信、邮书到清帐等各道工序,手续要简化,处理要有条不紊,工作人员要职责分明,做到帐目清楚,复信及时,发书迅速。
  五、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邮购部供应图书,应该面向全国,只要书店有书,读者来信邮购,都应该积极供应。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地邮购部,以供应本地区本省市的出版物(包括租型书)为主,外地图书在货源条件许可下,也应积极组织供应(内部发行图书按规定办理)。
  2.有些紧张品种,对于偏僻农村、牧区、林区、三线地区和边防部队的个人读者,应该重点照顾。由于货源比较紧张,在一般情况下,个人和单位都有需要,应首先照顾个人读者。倘若单位确系急需,其需要量又很小(一种书只需要一二本),则应优先供应单位。
  3.服务要周到。负责邮购工作的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恢复和发扬革命传统,对读者来信要耐心、细致、满腔热情地处理、答复。要注意熟悉业务熟悉书,加强和门市的联系,积极为读者找书。即使有些书一时无货,也应该热情、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读者对书店工作提出批评,如果符合实际,要虚心接受。读者对出版发行工作中的困难不了解,要耐心解释。读者不了解书店的规章制度,要作必要的说明。
  4.积极开展宣传。要通过报纸、杂志、宣传品、通信,对广大读者进行书店开办邮购业务的宣传,使读者知道可以通过邮购的渠道,向书店选购图书。总店制定的《新华书店邮购简章》可以在省、市、自治区级报刊上刊载(暂不在中央报刊上刊载),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书店翻印,在各地书店门市部和售书的供销社张贴,或在答复读者来信时附在信中寄给读者。要向读者进行书籍宣传,定期向读者印发邮购书目,向读者报导新书消息等方法都可运用。在给读者复信的时候,针对读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荐读者爱好而又有存书的书籍,是受到读者欢迎的好做法,值得推广。
  5.可以留暂存款。读者寄来书款,购书后有多余,要求暂存书店,留待以后买书,可以同意。有些读者,有计划地寄来一笔书款,要求邮购部暂存,按时寄给新出版的有关图书,也可以同意。为逃避财务监督,在年终时寄来大笔款项,要求暂存书店,则不予受理。
  六、邮购工作的考核标准。邮购是个服务性较强的工作,费工多,要求高,开支大。因此,人员定额、劳动生产率、费用率等的计算,要与门市部有所区别。对邮购部门的考核,首先要强调服务质量,其次考虑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订立具体考核标准时,应根据信件处理的数质量和对读者要求的满足情况,结合经济指标全面评定。由于对读者服务周到,读者反映良好,即使完成指标低一些,也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在组织全国书店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城市书店要把搞好邮购服务作为竞赛内容之一。有些组织对口竞赛的省、市、自治区,也可以组织邮购部门的对口赛。

[时间:2001-02-06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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