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标准委印发了《ISO和IEC标准出版物版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ISO、IEC标准出版物的复制、销售、翻译出版和使用,ISO、IEC标准出版物的版权保护工作由国家标准委统一管理。
据介绍,ISO、IEC标准出版物包括标准(含标准、可公开提供的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报告、技术趋势评估、指南)、标准衍生品(标准手册、简编、标准汇编)、期刊等产品(宣传手册、期刊、年度报告、战略计划)以及合作出版物。《规定》将ISO、IEC标准出版物的复制与销售统一纳入国家标准化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并经国家标准委授权有关单位负责管理;未经国家标准委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ISO、IEC标准出版物进行复制、销售、翻译出版和使用。经授权从事ISO、IEC标准出版物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使用的机构应履行包括不得将复制、销售、翻译出版、使用权利转让等义务。
据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介绍,ISO、IEC最近完善了出版物版权保护措施,而我国的一些单位通过非正当渠道使用ISO、IEC标准出版物的问题比较严重。《规定》的发布,既是为了保护ISO、IEC标准出版物的版权,也是为了我国充分利用ISO、IEC的工作成果。《规定》明确,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ISO、IEC标准出版物译文的出版发行。
[时间:2007-01-30 作者:徐风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