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全面修订“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财政部22日发布公告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国继2000年后再次对该目录进行全面修订。
 
  财政部的公告说,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此外,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2002年调整后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一律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此次修订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总计795个条目,其中新增192条,修订207条,删除或合并36条。

  据介绍,新增的192条,主要是通用机械、冶金、矿山机械、食品、包装、环保、仪器仪表和电子等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已能满足要求的设备,以及部分市场容量较大,国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制造能力的设备。修订的207条,主要是技术规格提高及设备名称力求精确,便于企业和海关执行。另外,原目录中个别条目的技术规格偏高,此次也实事求是地进行了下调。

附件: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印刷机械部分)(2006年修订)

印刷设备进口免税政策新目录

2007—2006年版《进出口税则》转换关系对照

2007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时间:2007-01-24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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