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注册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外商独资企业
外方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外方投资人是法人的,应提交合法开业证明;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准文件。
外资设立企业申请表。
外资企业章程。
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委派书或聘任书。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表。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经理登记表。
公司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经营范围中含有须经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
其他必要文件。
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中外各方投资人的身份证明。中外方投资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合法开业证明,外方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准文件。
中外方合营合同。
外资企业章程。
各方董事、经理委派书或推荐书。
中方董事成员简历及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表。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经理登记表。
公司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经营范围中含有须经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或批准文件。
其他必要文件。
三、内资有限公司
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人为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证明。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投资协议书、证明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代理人委托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
公司验资报告及相关附件。
[时间:2006-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