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兴区留成部分,自纳税之日起15年全部用于对企业扶持资金;

  2、对新引进企业缴纳营业税区留成部分10年50%用于对企业扶持资金;

  3、对于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扶持,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营效益佳企业贷款贴息;

  4、民营高科技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一成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5、高新技术企业所需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批准可办理工作寄住证,享受北京市民待遇,工作3年后,经审批可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6、开发区内企业接收的统分的新毕业大学生可以办理北京市户口。

[时间:2006-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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