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其进口植物检疫法规进行修订,将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当予以关注。
日本农林水产省在对进境木质包装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采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第15号标准(ISPM15)。2007年4月1日法规实行后,当天及之后运抵日本的货物,其木质包装应在入境前按ISPM15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实施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木质包装上加施除害处理标识。
[时间:2006-12-01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