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协会召开印刷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会议

  11月15日,在北京新华印刷厂内物华大厦召开了北京印刷协会商业轮转机专业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为贯彻落实京国税[2006]2号文件有关增值税的政策。

  中印集团副总高福成、北京印刷协会副秘书长张仲元、中印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何春亮、北京新华印刷厂副厂长姚颂铭等印刷企业的代表以及印刷行业媒体出席了该次会议。中印集团副总高福成对目前印刷企业的增值税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落实有关增值税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中印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何春亮从专业的角度对文京国税[2006]2号文件有关增值税的政策进行了解读。财税[2005]165号文件确定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就是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自此,困扰国内印刷行业十余年的关于增值税税率的问题上终于尘埃落定。

  增值税由17%变为13%,这对印刷企业是件喜事,企业每年可以减少4%的税率。然而企业代表在欣喜之余仍有忧虑,政策虽好,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需要我们印刷企业与税务部门和出版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贯彻落实文件有关增值税的政策。

 


 

[时间:2006-11-22  作者:包装博览  来源:包装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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