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环保领域中的利益集团势在必行

  近日,“利益集团”词汇反复出现在多家媒体上,剖析其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文章,连篇累牍。口诛笔伐阻碍社会进步的毒瘤,广大人民群众当然拍手称快!浏览多篇檄文,所及内容以土地、教育为多,兼顾医疗、社保,便担心已经形成的环保领域中的利益集团成员们滋生侥幸心理,继续我行我素,破坏和谐社会建设。

  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得自身和眼前利益的不法分子,是否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呢?这从我国早已制订的环保法律法规与不断恶化的环境形势现实就不难得出结论。在环境领域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地方保护、顶风违法,虚假欺骗……可以说,在利益面前应有尽有,手段、花样、嘴脸五花八门。尤其近几年国家越发重视环保,多个部位参与工作,“重典”与“猛药”并用,却仍然制止不住一些地区违法者或明目张胆、或巧设机关丧心病狂与庄严的法律挥刀舞棒,甚者直接抗法,伤害执法人员!这里有一个无庸解释的问题,单一的违法者(个别除外)在正常情况,是没有底气、没有能力、没有胆量这么做的,底气、能力、胆量,来自于一个或松散、或密切的联盟,确切说,来自于一个或松散、或紧密的利益集团。这样的利益集团,是一个违法污染企业、一个地区环境污染的保护伞,是环境违法者赖以生存泛滥的温床和种子站。

  长江岸边曾发生过这样的怪事情。一家造纸企业造纸黑液通过污水管道直排长江,为掩人耳目,排污口直通江心底部。事情败露后,北京高级官员现场亲自处理,明令企业停产、搬迁。几年后,环保专项行动开始,根据群众举报,调查组再到这家造纸厂调查发现,企业非但没搬迁,而且还在生产。进厂实地查看,企业老板振振有辞,口口声声辩解生产再生纸,污水厂正常运转,没有污染长江。在举报人帮助下,调查组觅到了位于工厂上游20华里的堆料场,拍下了数十吨造纸制浆待用芦苇、已装好芦苇待发的拖船证据;再杀回马枪到工厂,将向长江排污的暗管踩在脚下。在事实面前,违法者不得不承认犯罪行经。随行的当地管理者斥责企业老板的吼声也随着调查的逐渐清晰越来越大。

  细忖这个看似挺平常的例子,不难提出如下问题。政府高官亲临现场明令关停搬迁的企业为何七八年都执行不了?违法者为何不顾及下游群众饮用水源胆大包天直排造纸黑液?芦苇运输拖船三天两头往返于20华里的江面上,环保执法人员几年都看不见?硕大的芦苇集散地多少年都没人过问是干什么用的……也不难推断出如下可能。违法者能长期胆大妄为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犯罪,可能买通了环保执法者。可执法者的领导不都是傻瓜?违法者可能买通了环保局领导。可当地政府官员也不会对惊动中央的事情多少年都不管不问?违法者可能走通了政府主管官员……用什么买通和走通呢?实用的是钱,远大点的是地方GDP、辖区政府官员政绩。

  收网清理一下。一个违法排污企业所以能较长时间存在,需具备这样的条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直接违法者加不同层次人组成的保护伞——环保执法者、相关业务局室部分领导、地方分管甚至主管官员……这些人被不同利益左右,主动或不自觉地上了同一条利益之船,在他们各取所需自己利益——有人发了财、有人升了官的同时,牺牲的是辖区和左邻右舍群众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身心健康。

  更加危险的是,形成这样的利益集团之后,“集团”内就容不下真理和正义了。比如,遵纪守法的企业家敢于站出来谴责违法企业,你这个“家”就可能当不稳甚至干不长;执法者如果排除干扰严格执法,你便属于另类,丢掉饭碗是立竿见影的事;环保局长如忠于职守“影响”到地方GDP和政府“政绩”,黑手一抓乌纱帽就落到了别人脑袋上……

  眼下环境形势还在恶化的地区,认真剖析,多有这样的利益集团在作怪。

  铲除环保领域中的利益集团,说难也易。说难,利益对人的诱惑力太大,对恶势力不伤筋动骨,不施以“重典”,尝到或就要尝到或想要尝到甜头的人,决不会主动放弃追求与幻想,正所谓“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也易,落实科学发展观已有些时日,从理念上转变发展观,合格的党政干部应该完成了这一过程。至今对自己管辖地区怎么发展在理念上还糊里糊涂的干部,应该归在不合格之列,特别是主要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解决这样的问题,谈不上棘手。科学发展观中阐明了什么是正确的正确观,堵住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政绩、进而升迁的通道,已从根本上动摇了环保领域形成利益集团的基础,如果在这样的氛围里再有利益集团形成,情况会简单明了得多,顶风违法的、受贿行方便的、抵制中央大政方针的,调查处理起来也不难。

  铲除环保领域中的利益集团,是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所迫,是执政党体现执政能力所需,是建设和谐社会绕不开的障碍,是亿万炎黄子孙的呼声与期待!
 

[时间:2006-10-13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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