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印刷企业进入我国印刷市场已成为大势所趋。2002 年,中国共批准了外商投资印刷企业102家,投资总额5.68亿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30.2亿美元。2003年,84家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获得批准,投资总额4.69亿美元,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49亿美元。我国现有八万多家出版物印刷企业中,“三资”企业只占2.8%,但他们以雄厚的资金、一流的装备、科学的管理及灵活的经营手段,已在出版物印刷市场中占据了一定的份额。外资进入后,在对国内印刷市场带来冲击和挑战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机会,通过吸收、消化和创新,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在一个新的高度上来武装自己,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从长远的观点看,入世对印刷业利大于弊。
2005年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外资利用情况(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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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个数 |
合同利用外资金额 |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 |
绝对值 |
145 |
75245 |
32843 |
比去年同期增长(%) |
-12.65 |
5.14 |
-2.31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申请在华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单位可以直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办理有关设立手续。
2005年8月4日,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允许”和“禁止”事项。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允许外资企业涉足出版印刷领域。
《意见》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书报刊分销、可录类光盘生产、艺术品经营等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等企业。在不损害中国审查音像制品内容的权利的情况下,允许外商以合作且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方式设立除电影之外的音像制品分销企业。
[时间:2006-09-2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